審計署今(29日)發表最新報告,指房署轄下屋邨升降機維修上不完善,有升降機故障停運逾兩個月仍未修理好。資料圖片。(唐健豐/大紀元)
審計署今(29日)發表最新報告,指房署轄下屋邨升降機維修上不完善,有升降機故障停運逾兩個月仍未修理好。資料圖片。(唐健豐/大紀元)

審計署今(29日)發表最新報告,審查公共屋邨的升降機及自動梯安全。報告統計由2020年1月1日至今年4月30日期間,共有31,364宗升降機及1,539宗自動梯的故障,當中有3部升降機暫停服務介乎72至89天不等,即超過2個月以上,有7部升降機曾於半年內兩度暫運超過兩天。

署方在對29部升降機進行的15次獨立巡查中,發現分區保養辦事處/物管小組有8次無在30天內向巡查小組回覆,延遲日數介乎2至29天。署方還審查7個升降機承辦商由2022年1月至12月的保養時間表和工作日誌 ,報告發現有6個承辦商的檢查次數未完全按照保養時間表的要求。在2021和2022年,分別有21和26部升降機的例行評估和半年評估均無進行,當中有3部升降機這兩年均沒無做任何評估。

審計署建議房屋署採取措施,包括盡快推行加裝升降機計劃的獲選項目等。(審計署FB圖片)
審計署建議房屋署採取措施,包括盡快推行加裝升降機計劃的獲選項目等。(審計署FB圖片)

審計署截至今年6月30日,發現由房屋署保養的277部自動梯的定期檢修工作中,有81部自動梯在保養期結束後只進行一次檢修,其中74部自動梯在保養期結束超過3年後先進行檢修。署方指房署在保養相關設施有改善之處,建議盡快推行加裝升降機計劃的獲選項目;在「人人暢道通行」計劃下為與屋邨行人通道加建升降機。

房署署長羅淑佩同意審計署的建議,表示署方有制度監察承辦商的表現,並將定期與升降機及自動梯承辦商開會,檢討屋邨的保養工作表現,署方亦會進行定期和突擊巡查,以檢查承辦商的工作質素。房署同時採用屋宇裝備保養工作表現評分制,以衡量升降機承辦商在各方面,包括升降機可用性的表現。

羅淑佩又指,屋邨升降機和自動梯的故障個案分別有兩成和四成由蓄意毀壞造成,雖然有大約98%至99%的故障升降機及自動梯能於兩天內恢復服務,但房署仍會進一步分析和監察升降機及自動梯的服務暫停時間,並定期與承辦商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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