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女子2021年初於觀塘與買家進行泰達幣(USDT)交易,收取350萬元現金後隨即被埋伏現場的多名男子劫走現金及手機,1名印度裔男子及2名本地男子事後被捕,3人去年承認搶劫及藏毒等罪,今日(23日)於高等法院各被判入獄4年8個月。

3名被告分別為在香港出生的印度裔男子Singh Ajaypal(23歲)、蔡鎮年(24歲)及程子賢(21歲)。3人承認於2021年1月18日,在觀塘創業街華基中心8樓某室,與其他不知名人士一同搶劫女子殷晴晴,劫去350萬港元現金及一部手提電話。Singh Ajaypal另承認同月21日在天水圍嘉湖海逸酒店某房間管有0.31克大麻。

案情指,事主2020年12月認識現被通緝的男買家,並於1個月內曾4度到買家的涉案辦公室進行「泰達幣」買賣交易,收取共逾687萬元現金。及後該名男買家聲稱希望再購入價值350萬元的「泰達幣」。

案發當日事主獨自到涉案單位進行交易,將同等價值的「泰達幣」轉移予買家,並將收取到的350萬元現金放入膠袋後,包括3名被告在內的4名蒙面劫匪隨即出現,分別持刀及電槍指嚇事主,搶走其現金及手機,並將事主反鎖於辦公室內,事主其後逃出及致電報警。

警方調查發現4名蒙面劫匪離開案發地點後登上電召輕型貨車離開。警方於同月21日於天水圍嘉湖海逸酒店拘捕首被告及次被告,並即場檢獲9.4萬元現金及少量大麻。第3被告程子賢於案發後約半年,在街上被警察截查時發現為通緝人士而被捕。程子賢在警誡下承認與其餘3名蒙面劫匪認識,但並不認識涉案主腦的泰達幣買家,次被告蔡鎮年則承認曾經與買家聯絡。

特委法官許紹鼎判刑時指,本案有多項加刑因素,包括夥同犯案、搶劫具精密部署、提前在辦公室內埋伏、持刀及電槍行劫等。女事主雖然沒有實際受傷,但必定遭遇可怕經歷,因此以7年作為量刑起點,3名被告認罪後扣減刑期至4年8個月。首被告Singh Ajaypal另承認一項藏毒罪,被罰款1,000元。

案件編號:HCCC 125/2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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