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與另外6人「原告變被告」,被控在2019年7月21日在元朗參與暴動。案件今日(17日)於區域法院進行第19日審訊。控方最後一名證人今日完成作供,法庭將會考慮表證是否成立,案件下周一再訊。

721當晚到元朗站監察閉路電視的警員10215顧子健(音譯)今日接受控方覆問,他表示當時有向元朗警區行動室匯報發生打鬥,一方是身穿白衣、另一方穿其他顏色衣服,閘內的人向外射水,閘外的白衣人則持牌類、棍狀物,總數約100人。顧表示由於當時情況混亂和趕急,未有匯報雙方各自的人數。

控方及後讀出控辯雙方承認事實,提到當日天氣預報指香港下午及晚上大致多雲,有幾陣驟雨及局部地區雨勢較大。

另外,一名港鐵外判清潔工人於7月22日凌晨3時在元朗站進行清潔,在大堂及月台檢取到鐵垃圾桶、鐵柱、9把雨傘、9支木棒等物品,現時列為控方證物。

林卓廷事發時擔任新界東選區立法會議員和北區區議會區議員,他在2016至2021年均為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以及保安事務委員會的委員,以及在2016至2020年期間亦擔任立法會鐵路事宜小組委員會委員。另外第五被告鄺浩林曾於7月22日凌晨到元朗博愛醫院急症室求診。

7名被告包括時任立法會議員林卓廷(43歲)、庾家豪(35歲)、陳永晞(37歲)、葉鑫昇(31歲)、鄺浩林(26歲)、尹仲明(48歲)及楊朗(26歲)。控罪稱,7人於2019年7月21日在港鐵元朗站大堂,及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暴動。

案件編號:DCCC1106/2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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