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九龍總區交通部高級警司余偉良,上月在九龍灣太子道東跑步期間,被一名不相識的無業漢揮拳襲擊。該漢今(10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署理主任裁判官鄧少雄接納精神科醫生報告的建議,判處被告3個月醫院令,並頒令被告就打爛余的一副太陽眼鏡賠償950元。

承辦案情指,男被告蘇章興(40歲)與余偉良不相識,余今年10月18日在上址跑步,被告突然用右手打向余的左臉,損壞余的太陽眼鏡及使他臉部受傷,被告其後逃走,但被警員截停拘捕。

控方指,余要求被告賠償一副損壞的太陽眼鏡,該眼鏡值950元。辯方稱,被告將於出院兩周內籌錢賠償,獲鄧官批准。

案件編號:KTCC1996/2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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