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胡伯伯」李解新被判囚30日,他今日放棄上訴,即時服刑。資料圖片。(卓相如/大紀元)
「二胡伯伯」李解新被判囚30日,他今日放棄上訴,即時服刑。資料圖片。(卓相如/大紀元)

多次在街頭演奏《願榮光歸香港》、人稱「二胡伯伯」的退休男子李解新,因前年及去年不同日子在大圍、旺角及中環演奏,被控4項「沒有許可證而奏玩樂器」及3項「未經批准在公眾地方進行籌款活動」罪,上星期他被裁定罪成,判囚30日。他獲准保釋上訴,今日(30日)於沙田裁判法院再訊時表示放棄上訴,即時服刑。

被告李解新(69歲)被票控於2021年8月至2022年9月,在港鐵旺角東站外及中環干諾道中天橋近國際金融中心出入口,干犯4項「沒有許可證而奏玩樂器」罪;以及於去年6至9月在大圍站外及中環干諾道中天橋出入口,干犯3項「沒有許可證而在公眾地方籌款」罪,經審訊後被裁定全部罪成,判囚30日。

被告今日自行處理案件,裁判官引述被告呈上的信件指,被告的妻子曾因高血壓於凌晨暈倒入院,而被告曾做通波仔手術,須定時覆診,兩人一直互相照顧。被告又表示,自己對香港法律「一片空白」,本來不加思索提出上訴,現時想承認控罪。

裁判官表示,被告在審訊時不認罪,現在才表示認罪已經太遲,並指被告在呈堂信件提及被判罪成後,「太太會帶一條頭繩,在金紫荊廣場為夫伸冤」,認為說法明顯欠缺悔意。

最終裁判官撤銷被告保釋申請,提醒懲教署安排被告今天到醫院覆診,被告須即時服刑。裁判官亦下令社署聯絡被告的妻子。

案件編號:CS38409-11/2021、STS8743、10299、11832/2022、STS1600/2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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