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就反修例歌曲《願榮光歸香港》申請臨時禁制令,獲裁定上訴得直,上訴庭頒發禁令,特區政府隨即要求網絡平台供應商遵守法庭命令,把違法內容下架。不過似乎過程未有外界想像般輕易,代表Google、Facebook母公司Meta等科技巨擘的亞洲網絡聯盟僅聲言會就裁決作出評估,又說相信自由開放的互聯網是香港銳意成為國際創科中心的基礎。外界關注禁令會否影響本港營商環境。
有西方國家駐港外交官認為,《榮光》禁令或打開以司法手段封殺互聯網政治敏感內容的先例,指外商憂慮事件或反映港府有意管制互聯網內容,長遠影響本港互聯網資訊自由流通,日後會使用同一手段處理其他違反本港法律的帖文或影片。
然而,商界立法會議員兼行政會議成員林健鋒指出,法庭作出裁決後,他在不同場合與許多外商交流,未見有人提起《榮光》案件,他強調只要遵守香港法律便無礙營商,不宜胡亂「炒作」。
值得留意是在禁令生效後,港府有意「吹和風」,律政司司長林定國稱,不要用「禁歌」的字眼來形容,政府又透過報章形容Google等平台只要在香港屏蔽《榮光》而無須全球下架,官方也會「收貨」。政府消息人士稱,基於各地風俗、法例不同,禁制令又無域外效力,平台就算只在香港屏蔽《榮光》,官方也會收貨,因為禁制令已帶來足夠震撼和阻嚇力,故不必要亦不可能要求平台全球禁播《榮光》,政府亦無意禁止VPN(虛擬私人網絡)翻牆觀看。
有不少建制派人士其實一直相當擔心,一旦港府上訴得直,認為就等如把主動權讓給了Google,屆時最壞情况是Google決定不再容許香港地區使用Google、YouTube,甚至Gmail,將等同關上中國面向國際互聯網的最後一扇窗,在一些投資界的社交群組,有人悲觀估計像有數十萬人,甚至上百萬人選擇離開,樓市股市有可能大跌兩三成。
香港目前已是全球少數不能直接使用ChatGPT的地區之一,這已影響國際企業和專才,會否選擇落戶在香港的決定。
至於網絡供應商是否需要把該歌曲下架,則仍然未有定論。港大法律學院客座教授陳文敏認為,除非網上片段描述《榮光》是所謂的「香港國歌」,或鼓吹「港獨」,否則只是單純播放該歌曲,而沒有涉及禁制令列出的相關意圖,網絡供應商就未必須要移除。又說,網絡供應商亦無從得知或控制使用者的意圖,但認為臨時禁制令列明禁止以分裂國家、侮辱國歌及煽動等4項意圖傳播《榮光》,質疑「相對含糊,大家都不清楚」,變相令歌曲成為「禁歌」。
不過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卻指,網絡平台可在數天至不多於一星期內的合理時間採取行動,令歌曲無法在香港下載或瀏覽,否則平台有機會干犯蔑視法庭罪,港府可起訴網絡平台香港區的負責人。他警告,容許歌曲留在平台只會自招嫌疑,要「好自為之」。
顯然湯家驊的言論是為政府日後可能採取法律手段留下「尾巴」,一旦YouTube等平台遲遲未有將《榮光》下架,如果不知甚麼原因觸怒了北大人,湯大狀的解讀就有「用武之地」。
過去這些外國社交平台,一向與特區政府都有不少「牙齒印」。還記得警察出身的李家超在競選行政長官時,曾在Facebook和YouTube的直播中宣布參加競選。但李家超競選辦的YouTube頻道,期後卻被顯示該帳戶因違反Google的服務條款而被停用。當時Google稱,該公司是根據適用的美國制裁法行事,但沒有具體說明該帳戶違反了哪些規定。
還有在2021年中,Google、Facebook和Twitter曾私下警告香港政府,如果香港政府按計劃修改數據保護法,它們可能會停止在香港的服務。修改後的香港數據保護法可能會要求這些公司及員工對網上惡意分享個人資訊的行為負責。這條法律後來雖然獲得批准,但政府願意作出豁免,令這些科技巨企最終並沒有採取任何公開行動。
翻查資料,Google對政府及警方的移除資料要求並不「順攤」:在去年上半年Google曾列出數宗涉及移除危害國家安全內容的要求,包括警方曾於4月要求YouTube 移除5部與紀錄片《The Hong Konger》有關影片,稱內容具煽動性;亦曾指兩條《願榮光》影片蓄意侮辱國歌,Google 均未應要求移除。總計去年全年計港府共提出105次要求,較前年多18次。
並非要說一些「末世預言」,但經常要作「沙盤推演」、設想最壞的情況:顯然特區政府並不希望在23條立法後再出「重拳」打擊外資信心,始終維持金融中心地位仍是北京交下來的重要任務,所以按林定國的說法,現在只是「熱切期望」Google回應和配合禁令,而並非說要向Google 執行法庭禁令。不過一旦美國真的對TikTok下禁令,北京可能會採取更多反擊措施,香港官員屆時亦必然面對要應對社交平台出手的壓力,到時恐怕連YouTube同Gmail都難逃下架命運。
整件事最可悲的、其實是特區政府本身已經完全無「討價還價」的能力,完全失去昔日一絲仍保持自治的選擇權;又或者可以說,其實特區官員根本懶得維持甚麼「自治」,一切聽從中央吩咐就好辦事了。
資訊及言論自由原是一個金融中心必備條件,因為唯有如此投資者才可以確保自己的投資及產權會受到保障。今天香港好大機會以國安之名進一步侵蝕這個自由的最後堡壘,到時社會上沒有了多元的異見聲音,只有一面倒的「清一色」,那樣是否有所謂「封網」,恐怕其實都不再重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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