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女警守行為期間再犯盜竊罪,今日(26日)於屯門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時毋需答辯,案件押後至12月7日再訊,待辯方索取控方文件,她准以現金1,000元保釋候訊。

案中女被告黎美芬(40歲)報稱職業為一名公務員。她被控於2023年7月26日,在屯門時代廣場北翼2樓的惠康超級市場,偷竊一包餅乾、一盒豆腐、一包通心粉、兩個奇異果、一包豆、一包金菇、一包青椒、一包粟米及一支飲品,上述物品全為牛奶有限公司的財產。

警方回覆本報表示,7月26日下午5時36分接獲青山屯隆街2號一店舖職員報案,指懷疑39歲女子盜去總值約160元食物。人員接報到場,該名女子涉嫌「盜竊」被捕,案件交由屯門警區重案組第二隊跟進。人員經進一步調查及徵詢法律意見後,女子於10月16日被控一項「盜竊」罪,案件今日於屯門裁判法院提堂。

警方指,該名女子為一名休班警務人員,已被停職。消息透露,她被捕時隸屬水警西分區。被捕人於去年7月13日,在屯門屯順街一店舖盜竊約700元貨品,至11月被控一項盜竊罪,今年1月獲控方撤控,她被判以2,000元自簽守行為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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