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瑪現年是50多歲女士,英國電視節目主持人。她的訪談主題多圍繞精神健康。因她曾受精神困擾長達廿多年,深感明白向別人剖白自己苦況是艱難事。

她12歲那年父跟母離婚,之後斷絕與她們兩母女來往,與另一女子結婚。母隨後也再婚。40多歲的艾頓﹝化名﹞是父母的好朋友,得知他們離婚,經常探望伊瑪,又接她放學。伊瑪初時打算從艾頓口中探聽父的消息,後來日漸依賴他,周末經常外出玩樂。她想像艾頓是她的父親。她13歲某天,艾頓帶她到隱蔽的樹林,然後強姦她。她不知所措,在她有限的認知裏,這是一件不光彩、不道德的事。她不知怎樣說出來,也不知向誰透露。艾頓向她說這是愛的表現。她已失去親生父親,不想再失去「爸爸」,只好依從他說的。

無恥的艾頓繼續跟她發生關係,且越來越激烈。他與她一起飲酒及吸食毒品,然後在他的私家車內侵犯她。她覺得長此下去不對勁,這應是成年人才做的事。要求他不要再找她,而她也刻意避開他。之後他真的再沒聯絡她。

她感到自己很骯髒、很低賤,同時產生強烈的羞愧感。我做錯甚麼「爸爸」竟然這樣對待我?我竟不值得他愛。此外,她原可以報警的,但她沒有。她害怕這「醜事」公諸於世。她害怕把整件事過程覆述一次,也不知怎樣講。她對自己的懦弱及無能感到羞愧。她終日逃學、酗酒及吸煙。

22歲那年,她好不容易跟好友講述事件。好友鼓勵她接受心理治療。治療師讓她明白艾頓是侵害者,他犯罪,他才應該羞愧。伊瑪沒有做錯事,她值得家人朋友的愛護。治療師也鼓勵她告訴母親。母後悔沒有關注女兒的情緒,使她獨自面對困境多年。

當伊瑪生下女兒後,感到「兒童受性侵犯」是值得社會關注的議題。她積極在社區舉辦講座,分享自己經歷,鼓勵兒童舉報有關事件及加強心理輔導服務。2018年她著作的書籍《Don’t Hold Back》出版,提高大眾相關意識。@

(編者按:本文僅代表專欄作者個人意見,不反映本報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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