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天前的六四34周年晚上,警方在銅鑼灣如臨大敵,截查大量市民並帶走23人,其中包括前記協主席麥燕庭。香港記者協會翌日發聲明要求警方解釋事件,又指麥燕庭當時曾經向警員岀示記者證,正進行採訪工作,警方不應無理拘留新聞工作者,並要求警方解釋麥燕庭被帶走的事件。同日,警方指控記協「嚴重失實」、「令警隊形象受損」,並要求記協立即撤回有關聲明。
6月4日當晚,大批警員在維園附近巡邏,警方以涉嫌破壞社會安寧一共帶走23人。被帶走的人士包括前記協主席麥燕庭、社運人士「王婆婆」王鳳瑤、社民連主席陳寶瑩、前職工盟主席鄧建華、前支聯會常委徐漢光等人。
6月5日,香港記者協會發聲明指,記協前主席兼法國國際廣播電台特約記者麥燕庭6月4日下午6時許於銅鑼灣採訪期間被警方截查,期間她有向警員岀示記者證,並向警方說明正進行採訪工作,查詢截查原因並要求見傳媒聯絡組,有關人員指示她到帳篷進行循例搜查,並解釋完成後即可放行。
但麥燕庭跟從指示到封鎖線內之後未被搜查,反被帶上警車,期間她要求警員解釋原因並表達不願上車。警員回覆稱若不服從,則以阻差辦公為由將其拘捕,並會抬她上警車。她其後跟從指示上車,被送往灣仔警署扣留至晚上11時才獲釋,期間未有簽署任何文件,亦未獲告知被控告任何罪行。
記協促請警方尊重新聞採訪工作,不應無理拘留新聞工作者、嚴重阻礙採訪工作,並要求警方解釋麥燕庭被帶走的事件。
警方發聲明譴責記協
同日,警方在社交媒體張貼一封寄給香港記者協會主席陳朗昇的信件,信件由警務處助理處長(公共關係)陳東發出,指控記協的聲明「嚴重失實」、「令警隊形象受損」,又表示「不滿及強烈譴責」,並要求記協立即撤回有關聲明。
信件聲稱麥燕庭在被警員截停時「並沒有佩戴記者證,亦沒有明顯採訪行為」,又稱「警員在多次勸喻及警告下仍得不到麥女士的合作,其表現對正常的警務工作構成嚴重阻礙,警員唯有把她帶返警署」。信中又指,記者與其他市民一樣,「並沒有免被依法截停搜查的特權」,並宣稱「如果麥女士當時願意配合在場警員依法執行職務, 相信事件不會有如此的發展」。
6月6日早上,特首李家超在行會前見記者時,被問到六四當日多人被警方帶走,而有關人士並無發表反政府言論,警方以何原因帶走他們。李家超回應稱,市民必須守法及需為其行為負責,警方會「依法辦事」。
麥燕庭:怎樣破壞社會安寧?
麥燕庭6月6日在YouTube頻道「香江望神州」上坦言,今年6月4日晚上是她從事記者工作多年以來,首次被帶到警署,她在警署內發現其他被帶走的人士跟她一樣都穿著黑色衫。她質疑是否不能穿黑色衫,又稱難道記者要穿紅色衫去採訪悼念活動,「政府有說過不能穿黑衫、不能悼念嗎?沒有!」她不覺得自己有違法,也看不到警方有甚麼合理理由帶走她和其他人士。
關於警方指被帶走的人涉嫌破壞社會安寧,麥燕庭感到很憤怒,因為當時她在銅鑼灣街頭獨自一人站了十多分鐘,在警察接觸她之前,完全沒有其他途人理會她,亦不明白為何站在街頭就會破壞社會安寧。
劉細良:警方蠻不講理
關於麥燕庭被帶走,曾任香港政府中央政策组全職顧問的時事評論人劉細良6月6日在網台節目「城寨」中直斥警方做法惡劣,竟然反駁和譴責記協,無視麥燕庭當時是作為法國國際廣播電台特約記者進行採訪,並出示了記者證。劉細良批評警方不認錯,更蠻不講理,下一步或取締記協,將來沒有人會再敢反抗。
港府曾多次攻擊記協
翻查資料,去年12月,台灣公共電視《藝術很有事》香港特約記者鄧卓儒於2019年11月警方圍封理大期間,因管有萬用鉗及鐳射筆被控「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成,判囚15個月。12月29日,記協發聲明指,對判決結果表示遺憾,認為判決將嚴重影響新聞工作者的採訪工作。12月30日,保安局發聲明批評記協指控是「毫無事實根據」和「混淆視聽」。
今年3月27日,記協表示收到不同新聞機構及記者反映,有多名記者被不明男子跟蹤或監控,強烈譴責滋擾記者的行為。警方當晚向記協主席發信,批評記協引述相關新聞工作者指跟蹤者懷疑是執法人員,未經查證而作出捕風捉影的揣測,令所有執法人員聲譽受損之外,亦破壞新聞工作者一向以事實為依據作出報道和評論的專業形象。警方又表示極度遺憾及強烈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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