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的舅舅從親生父那兒取得管養權的機會率微乎其微,是什麼令舅舅突圍而出?《離婚律師申晟瀚》講述晟瀚的妹妹與巨型企業的徐家子弟結婚,並生下一名男孩名叫技英。但同時富家子婚前和婚後一直與另一女子有曖昧關係。這女子也是出生富裕家庭,而且是一名律師。徐家母親曾是演員,見慣各類人的嘴臉,認為這女律師殊不簡單。她喜歡善良溫柔的申妹妹,鼓勵兒子迎娶她。

申妹妹非常愛護徐家,特別關心及體諒徐母。徐母視她為難得的女兒。可惜那前度女子依然死纏富家子不放,還與他有染。她以律師身份經常騷擾申妹,威迫她離婚,而且要求她放棄技英的管養權。申妹承受不了精神壓力,她可以離婚,但萬萬不能失去兒子。女子財力雄厚,是專業人士,丈夫又與她聯乘一線,申妹認為自己將會敗訴。在惶恐、憂心、失落之際,她遇上交通事故而死亡。

那陰險的女子成了技英繼母,當時他只是3歲。幼年喪母,又須適應另一「家人」,父親從沒意識他心靈的創傷。每月技英可與舅舅晟瀚見面,每次他表現得非常興奮及雀躍,以致晟瀚未能察覺他不妥。在技英心中,舅舅的家才可令他放鬆、快樂的溫室。他一直心情鬱悶,近來更暴飲暴食,吃完即嘔吐。隨身司機把情況告知繼母,但她竟不理會技英,從沒帶他求醫或是向丈夫反映。始終不是親生兒,更何況他倆也育有一名女兒,當然希望丈夫疼愛女兒比他多一點。繼母認為司機多事,解僱了任職十多年的他。更過份的是,她不容許技英與心愛的舅舅見面。技英與司機相處融洽,十年的「親情」就此了斷。他發狂、精神崩潰,趁補習期間,匆匆走到舅舅的事務所。

法官鑑於親父及繼母未能為技英提供適切的精神治療及奪去他與疼愛的人相處時刻,仍感到猶豫,畢竟舅舅並非直接血緣關係者。最後親父經徐母勸喻下,承認當年提供對方律師﹝替申妹妹辯護的﹞申妹在美國大學進修時的精神病紀錄。這律師竟違法把精神紀錄交給技英繼母,以致繼母、親父當時贏得管養權。這種不法手段最終把管養權歸於舅舅。@

(編者按:本文僅代表專欄作者個人意見,不反映本報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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