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星期,一個由器官捐贈引起的政治危機,突然降臨。

香港政府想引入中港兩地的器官捐贈互通,表面上是一個醫學問題,但在今日香港,理所當然變成政治問題。這幾乎已是一個定律,不明此理的人,實在是少了太多的政治敏感,也因此種下禍根。

由於器官捐贈涉及香港人死後的器官會由單純移植給香港人使用,變成有可能會「器官送中」,(當然也可能是我們得到國家的厚愛,得到國家供應器官),香港人產生疑慮,也非常合理。

因為,香港人熟悉香港的醫療制度,至少我們知道器官只有捐贈而不能買賣,反觀內地,便曾經發生內地青年為了買iphone而賣腎的新聞。這當然令香港人擔心,到底內地的器官捐贈市場如何運作?因此而擔心自己的器官不知去向,也是合理懷疑。

但可惜,在今日中國,任何懷疑內地制度環境便等於抹黑中國便等於看不得中國的強勁和偉大便等於「辱華」。如果是外國人懷疑,就是單純「辱華」;如果是香港地區的人民「辱華」,便大件事了,肯定是「港獨」,是黑暴的延續,是危害政權的軟對抗。

於是,當香港人擔心自己的器官捐贈權益而大規模「取消捐贈」資格時,政府按奈不住,大罵不顧「血濃於水」的同胞情以及「大愛精神」,又要警察介入看看是否有惡意取消登記資格的犯罪行為。

這算甚麼了?即是如果香港人對器官有機會要捐給大陸同胞有猶疑/不滿/保留/拒絕等等,都是犯了國安法?都是辱華?都是挑起政治紛爭?這豈不是要香港人接受,所謂「愛國教育」,便是要為國家奉獻自己的心肝脾肺腎眼角膜,要非常主動樂意歡迎,這才叫「血濃於水」,否則便是辱華。

這根本就是「反送中」的翻版,香港害怕逃犯引渡回內地審訊,因為國內的刑法制度和香港南轅北轍,自身安危有憂慮;同樣,香港人不敢和內地做器官捐贈互通,就是很單純的有疑慮。

可惜香港政府完全沒有得到教訓,仍然是把所有反對聲音視為「對抗」,然後便譴責怪罪,又上綱上線。好吧,身為香港人,是不能有任何一點質疑,我的器官都上繳給國家好了,愛是不保留;反正香港是不可分割的一部份,但香港人的器官卻是可以分割的。◇

( 本報專欄作家所提出的批評,旨在指出相關制度、政策或措施存在錯誤或缺點,目的是促使矯正或消除這些錯誤或缺點,循合法途徑予以改善,絕無意圖煽動他人對政府或其他社群產生憎恨、不滿或敵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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