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CNN報道國泰被指「歧視」的風波,有點驚訝,內文說:
An audio clip of the incident went viral this week, in which a crew member appears to refuse a passenger’s request for a blanket and mocks the traveler’s lack of English.
“If you can’t say blanket in English, you cannot have it,” a voice is heard saying in the clip, recorded Sunday on a Cathay flight to Hong Kong from the southwestern city of Chengdu.(注1)
CNN記者寫「a crew member appears to refuse a passenger’s request for a blanket and mocks the traveler’s lack of English」,意思是:一個機艙服務員員似乎拒絕給予一名乘客毛毯,並嘲笑該乘客英語不靈光。
不明就裏的外國讀者,若只看上述報道,很可能認定該服務員「語言歧視」,被炒也不值同情。但看了我昨天文章的讀者,該明白CNN報道並不準確,因為根據現時公開的資訊,涉事空姐所說的話,只是她們在機尾休息區的閒聊,卻被乘客截頭截尾盜錄,到底空姐有否拒絕乘客要求,或兜口兜面嘲笑乘客,如今事隔三四天,公眾仍一無所知。
這兩天我也看過一種說法:你沒必要深究她是對乘客講,抑或只是私下說笑,總之講得出「If you can’t say blanket in English, you cannot have it」一句話,就肯定是「歧視」了。是嗎?抱持這種觀點的人,不妨指導一下香港平機會主席朱敏健。
朱敏健曾擔任廉政公署助理署長、監警會秘書長,看這背景,應不會偏幫涉事空姐吧?他今早在港台節目《千禧年代》受訪,表示若服務提供者向顧客列出若干條件,但對方不達標,因此拒絕提供服務,從而構成差別待遇,或涉「間接歧視」。
主持人問,不涉差別侍遇又如何?朱敏健說:「一群空中服務員自己在說,原來讓其他受眾聽到。法律上,如果一種傾談、語言環境對他人營造不受歡迎環境,也可能會跌落騷擾或中傷範圍,未必一定要直接對某個人說,才會構成騷擾或中傷。」(注2)
按照朱主席的說法,即使空姐沒當面嘲笑乘客,只要被其他乘客聽到,也可能是「騷擾」或「中傷」——兩者當然也是「歧視」。恕我無知,不懂法律上怎樣才算「騷擾」或「中傷」,只好查一查香港《種族歧視條例》,相關條文我找到以下兩條(若有更相關的,歡迎指正):
1、騷擾
任何人如 ——
(a)謀求獲得或使用貨品、設施或服務;或
(b)獲提供貨品、設施或服務,
而對從事提供該等貨品、設施或服務的另一人,作出騷擾,即屬違法。
2、中傷
(1)任何人如藉公開活動,煽動基於另一人的種族或屬某類別人士的成員的種族的、對該另一人或屬該類別人士的成員的仇恨、嚴重的鄙視或強烈的嘲諷,即屬違法
這段「中傷」的中文很難明,附上英文:
Vilification
(1)It is unlawful for a person, by any activity in public, to incite hatred towards, serious contempt for, or severe ridicule of, another person or members of a class of persons on the ground of the race of the person or members of the class of persons.(注3)
以現時公開的資訊來說,我看不見「騷擾」的證據。至於「中傷」,空姐在休息區私下閒談,算不上「公開活動」;她們確有嘲笑的意圖和言論,但似乎並非基於「種族」(你可說是跟種族相關)。若你認為錄音那幾句話(這是唯一的實證),已足夠煽動「仇恨、嚴重的鄙視或強烈的嘲諷」,悉隨尊便。
然而朱敏健的評論中,我最想跟大家分享的一句話是,他「強調須依據個案始能判斷」——這句話很多港媒都有轉述,卻放在不起眼的位置,報道焦點往往落在「間接歧視」、「騷擾」和「中傷」之上,彷彿三罪之間,涉事空姐必犯其一(是犯法的,不能隨口老屈)。但如果像某些人所說,光憑錄音中幾句很mean的話,就可坐實「歧視」罪名,平機會主席何不直斥「歧視」,卻偏偏強調「須依據個案始能判斷」呢?
我沒有說空姐嘲笑乘客是對的,在那個場合講呢啲,絕對是錯,但公眾批評和航空公司處罰的嚴厲程度,得合乎比例,且須建基於確鑿事實,而不是單憑小紅書的幾十秒錄音和「我猜想應該是」,鬧咗先算,炒咗先算。黨媒、特首和中国網民聯兵討伐國泰,這是要化解中港仇恨,抑或加深呢?
當然,大陸人也有頭腦清醒的,例如生於上海的前鳳凰衛視全球新聞總監閭丘露薇,就「逆風」講了些持平的話,結果卻得罪了很多中国網民。閭丘露薇說:
「我作為消費者,不會袒護任何一家公司,因為維護我的權利是最優先的。但是討論必須在準確的事實基礎上才公平,而且更有效,不會失焦。這一次,指責國泰要求乘客必須說英文,不提供普通話服務,並不是事實。」(注4)
「故意刁難是指在提供服務的時候發生了這種情況;但如果只是私下聊天,沒有付諸行動,那麼你可以討厭這些空乘,但不能將這些對話視為故意刁難的行為。小紅書的投訴,並沒有提供細節,是否那個乘客因為說了carpet而沒有拿到毛毯。」(注5)
這才是記者應有的態度。文首提到的CNN記者,可以專業一點嗎?(我批評了美國媒體,夠持平沒有?)
本文獲作者授權轉載自「馮睎乾十三維度」Patreon
(編者按:本版文章僅代表專欄作者個人意見,不反映本報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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