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歲蔡天鳳遭殺害兼碎屍烹煮,警方先後拘捕6人,包括死者前夫一家4口,分別被控謀殺等罪,6人分三案今日(8日)一併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提訊。全部被告暫毋需答辯,裁判官應控方要求押後案件至7月31日再訊,前夫一家繼續還押,另外兩名被告續准保釋,但新增一項保釋條件,不可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
控方今日在庭上透露,涉案私家車的乘客位血跡、涉案村屋發現的兩個人體殘肢,經DNA檢驗後發現屬死者蔡天鳳,屋內發現的一件外套則有前奶奶李瑞香的DNA。控方另指,在涉案村屋檢獲30多件物品,包括電鋸、錘和廚房工具,需時檢驗DNA。
另外,李瑞香今日申請保釋,控方反對,裁判官最終拒絕李的保釋申請。至於兩名被控「協助罪犯」罪的被告則獲准繼續保釋,新增保釋條件,即不可接觸謀殺案的控方證人。庭上又透露新增3位證人,即蔡的母親,現任奶奶和老爺。
死者前夫鄺港智(28歲)、前家翁鄺球(65歲)、前大伯鄺港傑(31歲)被控一項謀殺罪,被指於2023年2月21日,在大埔汀角路龍尾村一單位內謀殺女子蔡天鳳。
死者前奶奶李瑞香(63歲)則被控妨礙司法公正罪,她涉嫌於2023年2月23日,在香港意圖妨害司法公正,而作出有妨害司法公正傾向的作為,即銷毀對李瑞香進行刑事調查謀殺的資料。
另外兩名被告分別為林舜(41歲,遊艇公司職員)及潘巧賢(29歲,無業),兩人各被控1項意圖妨礙拘捕或檢控罪犯而協助罪犯罪,同被控於2023年2月24日在香港某處,當鄺港智犯可逮捕的罪行即謀殺罪,而知悉或相信鄺就該罪行或另一可逮捕罪行有罪,並在無合法權力依據或合理解釋下,安排鄺港智乘坐遊艇至澳門,而意圖妨礙拘捕或檢控鄺。
案件編號:KCCC577/2023、KCCC640/2023、KCCC666/2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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