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角炮台山周日(5日)發生交通意外,的士疑失控衝落斜路撞倒途人釀5人傷,當中2名女子送院時昏迷,現時情況仍然危殆。的士司機被控一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昨早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主任裁判官徐綺薇表示,85歲被告倪蔡儂暫時毋須答辯,將案件押後至5月16日再訊,等待進一步調查。法庭准許被告以5,000元保釋,唯需當庭交出駕駛執照和旅遊證件,保釋期間不得離港,以及每星期向警署報到一次。

控罪指,85歲男被告倪蔡儂於2023年3月5日,在港島區北角炮台山道(北行)與英皇道交界道路上危險駕駛車輛登記號碼LF8685的的士,引致成譚雅及朱双麗身體受嚴重傷害。庭上,被告戴上助聽器輔助,表示明白書記宣讀之控罪。控方向法庭申請將案件押後10星期,期間不反對被告保釋,不過希望法庭加上較嚴格的保釋條件。

另外,運輸署署長羅淑佩昨日在電台節目表示,去年中成立的專家小組正在檢視年長司機、特別是商用車司機的體檢安排,包括加密次數及新增體檢項目。專家小組將於本月底再開會,若方案成熟,便會諮詢業界及交立法會討論,展開修例工作。

運房局10年前亦曾研究為駕駛人士訂立體檢制度,但最終不了了之,羅淑佩承諾今次檢討不會再「沒有下文」。但她亦認為政府製訂體檢要求亦要取得平衡,不能為謀生計的職業司機帶來許多不便,浪費他們大量時間。至於會否為商用車司機設立年齡上限,羅淑佩則回應,要保障司機生計,亦要視乎勞動人口,及確保市民有足夠的士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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