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遼寧省公安廳前廳長,遼寧省政協前黨組成員、副主席李文喜被判處死緩,死緩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後,終身監禁。

6日,山東省泰安市中級法院宣判,判處遼寧省政協前黨組成員、副主席李文喜死刑,緩期二年執行,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在其死刑緩期執行二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後,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

李文喜被指控,2004年至2012年間,利用擔任遼寧省公安廳廳長,遼寧省政協黨組成員、副主席,中共警察協會副主席等職務上的便利等,為他人在案件辦理和企業經營等事項上提供幫助;2006年至2021年收受他人所送財物,共計價值人民幣5.4億餘元,受賄數額特別巨大。

現年73歲的李文喜,從1994年4月起任遼寧本溪市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2000年1月起任遼寧省公安廳副廳長、黨委副書記、公安廳廳長、黨委書記等職,2008年任遼寧省政協副主席,繼續兼任省公安廳廳長,2011年3月起專任省政協副主席。退休後,李文喜以中共警察協會副會長、遼寧省警察協會主席的身份出現在公開報道中。

2021年1月25日,李文喜被調查,同年7月被開除黨籍、取消待遇,8月被逮捕,9月被起訴,2022年7月開庭受審。

通報稱,李文喜對抗審查,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既想當官又想發財,違規從事營利活動,獲取巨額礦產收益;執法犯法,利用執法司法權謀取私利,與不法商人大搞權錢交易等。

李文喜落馬後,另外兩名遼寧省公安廳廳長也被查。2021年8月23日,遼寧省公安廳前廳長薛恆被查;2022年3月1日,遼寧省副省長、省公安廳廳長王大偉被查。這三人掌控遼寧省公安系統長達20年之久。

李文喜被指是江派人馬薄熙來的舊部,也曾是周永康的下屬。薄熙來2001年至2004年任遼寧省長期間,李文喜2002年被提拔為遼寧省公安廳廳長、黨委書記,當時公安部部長就是周永康。

中共反腐雜誌《廉政瞭望》2021年10月稱,遼寧警界一名人士說,李文喜把王立科當成接班人來培養。消息人士還表示,王立科2020年10月落馬,退休多年的李文喜在2021年1月落馬,李文喜落馬的重要導火線,應該就是王立科案。王立科曾是遼寧省公安廳副廳長、大連市公安局局長。

李文喜、薛恆、王大偉、薄熙來、周永康、王立科均曾積極跟隨中共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學員,被海外「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追查國際)追查及海外明慧網點名。

薄熙來、周永康分別於2013年、2015年被判無期徒刑。王立科被指是公安部前副部長孫力軍團夥成員,於2022年9月被判死緩。薛恆於2022年8月18日受審,其被指控受賄超過1.35億元人民幣。王大偉於2022年10月31日被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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