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於大嶼山大澳坑尾村獅山麓的龍巖寺,創建於1929年,1980年於寺院主樓西南面興建了一座兩層高的骨灰安置所,約有1,600個龕位,九成以上都是安放大澳的先人,為非牟利龕場。
在私營骨灰安置所條例於2017年6月30日生效,規定私營骨灰龕場必須領有牌照才可售賣或出租龕位。龍巖寺亦有申請牌照,但前年9月21日,私營骨灰安置所發牌委員會指龍巖寺申請牌照時,未能符合條例所要求而拒絕其牌照申請,上訴亦被駁回,龍巖寺需要停止營運及進行清灰程序,即近千個大澳人的骨灰要在今年的4月1日起的一年內,被「逼遷」到香港各區。
冼女士的父母及祖先的骨灰均安放在此已數十年,先人都是原居民,「大澳都是小島而已,搞來搞去,希望可以留下位子。」她對政府的做法表示反對,「別人霸地你又不管,這些小兒科你卻管。」現時惟有等待政府安置。
原居民張先生更是一腔怒火,「我們這些原居民(在這裏)這麼久,從山度搬下來,現在你又叫我們搬回山上,幾十個怎樣搬呀?」戲言說會「搬回家」。他對政府的做法大感無奈,「都沒辦法,佢是不給牌照你,要你搬遷怎麼辦呢?」
收144文書申請
僅7間私營骨灰安置獲批
截至2018年3月29日完結時,私營骨灰安置所發牌委員會收到共144間私營骨灰安置所提交的指明文書申請,但至今只有7間獲批牌照,張先生提到此事,指如果真的要「整頓」,則要平等處理,「你只是處理大澳,還是會處理(其它無牌)那些?不要做一些不做一些,如果政府官員做不到,就叫他辭職!」
大澳龍巖寺骨灰龕關注小組昨日招開記者會,發起人黃惠琼指,發展局於2010年12月16日公布首份私營骨灰安置所表列名單中,龍巖寺被列入表一,亦即基本上符合規劃及地契條款的要求。而龍巖寺的承辦人都是幾位長者,「他們便覺得出埋報紙,我們是合乎資格的龕場,不會覺得你不會給我牌照」,就算其後再補交文件及資料也不獲接納。
由於他們不懂亦不理解申請牌照的繁複程序,以致未能滿足發牌條例的要求。「政府一方面說很難找地興建骨灰龕,這裏有1,600個,那你應該給時間它完善,好過我們還要跟全香港的人(爭)抽籤」。她又指當局沒有體諒居民的需要,亦沒有了解大澳的獨特性,「你看一看龍巖寺骨灰龕與周圍多麼和諧」。
冀「原區安置」先人骨灰
黃惠琼又提到,政府一方面投放超過十億打造「活化大澳」工程,搞廣場、興海堤、建電動開合雙橋等等,全部只配合旅遊的發展,但當維繫著大澳人的人民文化、歷史鄉情受到衝擊時,各部門卻互相推搪。
現時已與各街坊有共識,表明集體不會「清灰」,會繼續爭取保留龍巖寺骨灰龕場,下一步會以小組名義去信立法會,向政府有關部門申訴,希望能「原區安置」先人的骨灰,大澳的先人可以繼續在家鄉安息,並可延續子孫後代的大澳家鄉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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