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中共內蒙古農牧業廳前黨組書記、廳長孫振云「受賄、挪用公款、濫用職權案」開審。其被指控受賄3450萬餘元(人民幣,下同)。

孫振雲被指控:2000年至2020年,他任通遼市科爾沁區委副書記,通遼經濟技術開發區籌備組負責人、管委會副主任,扎魯特旗委副書記、政府旗長,扎魯特旗委書記,通遼市政府副市長,通遼市委副書記,通遼市人大常委會主任,內蒙古農牧(業)廳黨組書記、廳長期間,為他人謀利,非法收受、索取他人財物,共計折合3450萬餘元。

2014年、2015年,孫振雲任通遼市副市長期間,內蒙古維爾農業有限公司(下稱維爾公司)實際控制人趙保東(另案處理)請託孫幫助其公司借用財政資金,並送給孫振雲共計22萬元。隨後,孫下令有關人員將財政資金借給該公司使用,金額分別為2000萬元和1000萬元。

此外,孫振雲濫用職權,造成國家礦產資源損失4.4億餘元。

該案將擇期宣判。

2020年8月27日,孫振雲被調查。

2021年3月1日,孫振被雙開。當時中共官方通報稱,孫振雲違規選拔任用幹部並收受財物;收受禮品禮金;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在工程承攬、企業經營等方面謀利並收受鉅額財物;指示下級單位出借公款等罪名。

公開資料顯示,現年58歲的孫振雲,長期在內蒙古任職。從2009年1月起,他先後任通遼市副市長、黨組成員、通遼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通遼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主任;2017年11月起,內蒙古農牧業廳黨組書記、廳長等職。

據陸媒2021年統計,內蒙古有多達52名廳級官員被查。

此外,孫振雲任通遼市委常委等職期間,曾積極跟隨中共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學員,多次被海外明慧網點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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