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星期跟大家討論了「二次回歸」怎樣過渡至「三次回歸」,過去一星期,恰巧有多宗事件都與「新香港改造手術」相關,一時之間大家可能難以消化,抑或不願意去面對和消化。今年7月1日正值「主權移交」25周年,再加上「完善選舉」後首屆特首上任,7月1日前後,或許迎來一場暴風雨。

親建制媒體《星島日報》近日報導,私隱專員公署為打擊「起底」行為,或首次引用《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停止或限制市民連接「起底」情況最為嚴重的Telegram平台。公署解釋,因為每星期新增的起底訊息超過200個,共有數千個。公署向Telegram平台發出通知要求刪除訊息,平台有時會刪除訊息但有時也沒有,而被刪除的訊息在移除後兩、三日後又再出現。

我們先不評論法例是否合理,如果立法後未能打擊「起底」行為,最合理的做法應該是加強罰則和執法次數吧?怎會是直接封鎖Telegram平台呢?公署表示在起底刑事化後拘捕了6人,仍有66宗個案正進行調查,起訴他們就可以阻嚇其他人「起底」吧?公署沒有透露過涉案人士在海外或有其他執法上的困難。去年「起底」刑事化,難道是為了鋪排「封網」的劇本?日後Facebook、WhatsApp、Signal等社交平台,都可以用政府的邏輯封鎖吧?抑或想那些應用程式退出香港市場嗎?無論怎樣也好,距離港版「網絡長城」竣工又近一步。

另外,政府以「先訂立,後審議」形式修例,禁止涉及「任何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者,註冊為社工或續社工牌,除非得到社工註冊局全體成員同意。根據一直以來的社工註冊制度,假如社工因犯上刑事罪行而被定罪及判刑,社工註冊局就會展開紀律聆訊處理是否除牌的問題,這個機制一直行之有效,為何要特別針對犯國安法人士?難道犯過國安法就不懂得輔導?今次修例反映政府不信任社工註冊局,因為局內有一半委員由社工民選產生,長期由民主派和開明派人士主導,擔心他們「包庇」犯國安法的社工。

最後,香港司法機構更新《法官行為指引》,要求法官使用社交媒體時要格外審慎、不應直接回應傳媒或匿名受訪等,這明顯是要針對近年有法官匿名受訪批評政府。其實與公務員宣誓、禁犯國安法人士擔任社工一樣,重點不是要懲罰犯法犯規的人,因為在現時白色恐怖下已經沒有人敢參與社運,真的目的是要長期放「一把刀」在他們頭上,令各個界別都感到「Big brother is watching you」,自己乖乖地守法,甚至主動自我審查,跟隨政權的主旋律,表面上「人心回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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