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淄博一7旬老人,因房屋被地方政府偷拆而上訪,因上訪又被以「尋釁滋事」罪名判刑4年。2020年5月出獄後,老人自費養老金被停發,銀行帳戶被凍結,生活陷入困境。
日前,有媒體記者前往山東淄博探訪王玉楊老人,拍攝到王玉楊和妻子正在被強拆掉的房屋廢墟中燒火煮菜。據王玉楊說,那些菜都是從市場撿回來的。
商品房慘遭政府二次強拆
王玉楊,70歲,山東省淄博市張店區灃水鎮劉家村農民。他26年前從劉家村村委會購買的沿街商品房慘遭灃水鎮政府二次強拆。
2022年1月14日,王玉楊的女兒王麗珍向大紀元記者講述她家被強拆及父親的遭遇:
2009年灃水鎮政府在無出具任何拆遷手續的前提下,灃水鎮工作人員全部身穿迷彩服手拿鎬靶、木棍,趁家中無人之際撬門破鎖入宅強拆。王麗珍夫妻得知消息後回家攔阻,並在現場拍照存證,被當場打傷暈死過去,她丈夫被棍棒、磚頭、腳踹群毆致遍體鱗傷。
當時她父親經營的二樓旅館和玻璃店被強行拆除114.4平方米。案發至今13年,因是政府行為,警方不立案。
2016年3月,王麗珍發現灃水鎮政府下發自行拆除側搭建築物的白條通知,理由是側搭建築物、構築物影響市容市貌,影響環境。
王麗珍表示,「該房是1995年村委建成,1996年賣給本村村民的,是合法建築。事實是為拓寬修路徵收用地,上級政府已撥付拆遷款。鎮政府以側搭建築物下通知自行拆除,目的是不賠和少賠拆遷款」。
2016年6月3日,王玉楊老人到北京給領導郵寄信訪材料,鎮政府官員以回當地解決問題為由,將他從北京帶回後,直接送到張店區公安局十一刑警中隊,後直接送淄博看守所刑事拘留。
同年9月17日,在王玉楊老人羈押期間,又值中秋節和星期六夜間,他經營的物流公司四百餘平方米也被拆除,屋內財產裝滿八大車,被搶劫後推入廢墟毀證。案件至今7年警方既不立案,當局也沒賠償。
王玉楊在看守所發病又被鎮領導以他強拿硬要住院費等構陷「尋釁滋事罪」,判刑四年。王麗珍表示,「荒唐至極!」
2020年5月18日,王玉楊入獄四年歸來,狀告鎮政府違法強拆後勝訴。目前正委託律師提出索償和追責。
自費養老金被停發
2015年9月,王玉楊響應政府號召:補交社保可領養老金的政策,他持身份證、戶口本、個體營業執照到淄博市張店區人社局一次性自費全額補交了15年的社保養老金近10萬元。
王玉楊出獄後接到灃水鎮領導電話,要他去社保局一趟,結果被告知養老金不能領取,2020年取暖費也被停發。
王玉楊說,「省社保局告訴我:『讓淄博市社保局複查並出處理意見』;市局說:『你的社保在張店區社保局,市社保局沒有扣發你的養老金,國家和省都沒有扣你的自費養老金』。」老人表示,「不發養老金,就原額退回。」
老人因持續反映,結果是法院凍結了他的銀行卡和養老金帳戶,使其生活陷入絕境。
王玉楊的養老金從2015年向社保局自費全額繳納了近10萬元,6年來帳上僅有31,270.30元,其中30,436.72元是社保局發放的養老金(自費社保養老金2018年7月已停發),被定為服刑期間詐騙社保局的錢。
王玉楊不服,依照法定程序又向張店區法院提交了覆議申請,請求法院依法撤銷凍結裁定書,恢復他的自費養老金,以保障其基本生活。
律師認為,「判刑後扣發養老金違背法治,不利於社會穩定和當事人回歸社會。」
熟悉王麗珍家案件的湖北維權人士伍女士表示,「中共政權對於停發養老金情況是很普遍的,對於訪民、維權人士被拘留或判刑的,出來後養老金都給扣留了。但是王玉揚是自己花錢買的保險,就應該給人退休費。不給退休費就把錢退還給人家嘛,現在還要人家繳回去,不繳就要抓捕,這不是土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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