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中共山東威海市政法委前書記劉茂德受賄案開庭審理,其被指受賄2,105萬餘元(人民幣,下同)。劉茂德因迫害法輪功,曾被海外追查國際追查及海外明慧網點名。
劉茂德被指控1998年上半年至2021年4月任威海市建設委員會黨委書記、主任、威海市委建設工作委員會書記、威海市副市長、威海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威海市人大常務委員會黨組書記、第一副主任等職時,為相關單位個人在工程承攬、規劃審批等謀利,非法收受財物共計2,105萬餘元。該案將擇期宣判。
今年4月,劉茂德被調查。同年10月11日,劉茂德被雙開。劉茂德被指收受禮品禮金;利用職權要求下屬企業無償提供勞務;違規干預和插手司法活動;在工程承攬、規劃審批、職務調整等方面,非法收受巨額財物等。劉茂德曾因積極跟隨中共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學員,被海外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追查國際)追查及海外明慧網點名。
據海外明慧網2021年4月30日報道,劉茂德2012年剛任職威海市政法委書記,策劃了各市區政法委、「610」、公安局加大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罪惡行動,使威海市多名法輪功學員遭到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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