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男子張成功因先後強姦四名幼女、三名少女。於1990年被判處死刑,後來經改判死緩、保外就醫。出獄後於2017年至2021年期間對七名幼女多次姦淫,今年10月22日對其新犯強姦等罪一審判處死刑。

中國大陸多家媒體報道,1985年至1987年期間,張成功利用金錢、物質引誘等手段,先後強姦四名幼女、三名少女;還利誘14名青少年女性與其發生性關係;並在經營工程車輛修理中對主要配件以舊充新,牟取利益。三門峽中院於1990年6月23日一審判決,以強姦罪、流氓罪、投機倒把罪併罰,對其判處死刑。張成功上訴後,河南高院翌年二審改判其死刑緩期二年執行,1998年5月8日,河南高院再審改判其有期徒刑15年。

刑滿釋放後,張成功又於2017年至2021年期間對七名幼女多次姦淫,並於2016年至2017年期間在項目施工中嚴重破壞省級文物保護遺址—滎陽市陳溝遺址。

12月17日下午記者打電話到河南省最高法院,電話是通的但是一直無人接聽。

河南鄭州居民林浩(化名)接受大紀元採訪時表示,「80年代强姦這麼多小孩還能躲過死刑的,被保釋出來,他背後的勢力得多強大。」「有權有錢的人,司法就是個笑話,律法就如同兒戲,還標榜是法治國家,也不知道這法治是給誰制定的。」「若第一次判死刑就執行的話,後面的7名幼女就能躲過一劫。」

「河南政法官場多黑暗」,林浩說,「死刑都可以改成15年,法律是對犯罪人的尊重,還是對被害生命的漠視。」「如果放出來以後不犯事,可能就瞞天過海了,讓這個人渣張某多活了接近30年,可憐這些被侵犯的女孩。」

據新華社披露,2021年12月2日下午,落馬半年後的河南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書記甘榮坤被雙開。他是十八大以來繼吳天君之後河南省落馬的第二個省委政法委書記。

鄭州警方於2021年3月偵辦張成功涉嫌強姦犯罪一案時,發現張成功曾於1990年被判處死刑及經改判、保外就醫、減刑出獄後又重新犯罪。

鄭州食品店主劉群(化名)表示,「張成功第一次被判刑後,98年利用保外就醫出逃。化身陳美中,跑到湖南開始創業。」「2003年回到河南鄭州成立鄭州美中置業有限公司,開始大規模開發樓盤,開發房地產。」「鄭州紫金悅城就是他的,到現在還是爛尾樓,我們親屬就買了他開發的樓盤,到現在也沒交房,政府也不管。」

隨著習近平政權對政法系統的整頓,該案牽扯人數衆多。據河南省紀委監委網站12月13日消息,張成功案件涉公職人員徇私舞弊、權錢交易等問題基本事實已查清,對18人採取留置措施,7人採取刑事強制措施,已有46人受到黨紀政務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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