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上午,中共河南省鄭州市委前常委、政法委書記于東輝案開庭審理,他被指控受賄2009萬餘元(人民幣,下同)。

于東輝被指控,在2006年至2020年擔任濮陽市中級法院副院長、河南省高級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洛陽市中級法院院長、鄭州市中級法院院長、鄭州市委政法委書記等職時,為他人在職務調整、工作調動、案件協調等方面提供幫助,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2009萬餘元。

該案將擇期宣判。

于東輝今年5月20日被調查。此前,他被當地女商人姜書敏實名舉報。

4月7日凌晨,河南省隆慶祥服飾有限公司總裁姜書敏實名舉報于東輝在任鄭州中院院長期間,向該公司索賄數千萬,實收近500萬。

據姜書敏介紹,2017年,隆慶祥服飾在鄭州的一塊地皮融資時受阻,隨即被法院拍賣。被強制拍賣的地皮在當時市值在20億左右,但起拍後就被人以7億多元買走。此後,為挽回公司損失,隆慶祥服飾在當時找了時任鄭州市中級法院院長的于東輝「主持公道」,于東輝向慶祥服飾索要財產五百多萬元。

姜書敏向陸媒提供的另一份于東輝索要的財物清單顯示,現金200萬元、金條10根、蟲草9斤(價值約180萬元)、于東輝個人與家庭在北京的花費32萬餘元。

于東輝不僅貪污,他在擔任鄭州市政法委書記期間還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被海外「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追查國際)列入追查名單。

「追查國際」2020年4月14日發出的《追查河南省新鄭市迫害殘疾人、法輪功學員喬向陽的責任人的通告》顯示,自1999年7月以來,河南省新鄭市公、檢、法、司和「610」系統對法輪功學員實施群體滅絕性迫害,非法抓捕、關押、酷刑虐待、庭審、無罪判刑,造成眾多法輪功學員致傷、致殘、致死,特別是警察等公開犯罪。

家住河南省新鄭市龍湖鎮沙窩李村的法輪功學員喬向陽因堅持修煉法輪功,於2018年9月17日下午在家中被非法闖入的新鄭市公安局警察、龍湖鎮人員、派出所警察以「掃黑除惡」的名義非法抓捕、非法抄家。喬向陽遭綁架後一直被非法關押在新鄭市看守所。

中共新鄭市政法委、「610」辦公室、公安局國保大隊時任大隊長樊紅彬以哄騙恐嚇手段,以照顧殘疾人輕判為誘餌,威逼利誘喬向陽的妻子承認喬向陽被指控的罪名,威脅喬向陽的妻子、弟弟做證人。2018年12月29日,新鄭市法院對喬向陽非法庭審,喬向陽被非法判重刑8年。

喬向陽及家人不服,上訴至鄭州市中級法院。鄭州市中級法院非法維持一審原判。鄭州市公安局國保支隊、新鄭市政法委、「610辦公室」脅迫新鄭市公安局,指使新鄭市看守所不送達二審判決書、不通知喬向陽家人。2019年4月25日,喬向陽被秘密劫持到鄭州監獄繼續迫害。

于東輝、鄭州市委防範辦(「610」辦公室)副主任柴春曉、鄭州市公安局局長沈慶懷、新鄭市政法委書記趙建武、新鄭市「610辦公室」主任宋銘等被指是涉案主要責任單位和責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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