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殤之柱」創作者、丹麥雕塑家高志活昨日(14日)聲明批評香港大學要求移除國殤之柱實屬「羞恥」,並指他可將國殤之柱遷移至香港其他地方或海外,「中共令國殤之柱更高更大,全世界都能看見」。
高志活(Jens Galschiot)昨日以「我們仍活著」為題發表公開聲明。他在聲明中表示,他尊重港大管理其校園範圍的權利,但他需要時間將國殤之柱(Pillar of Shame)移至他處,並提出了兩項方案:一、移到香港其他地方;二、遷到海外。
國殤之柱在香港展示了24年,高志活表示,受限於國安法,據他理解,國殤之柱不可放在香港。另一方案是由他到香港來移除國殤之柱,並將之遷往海外;歐美及亞洲都有接收國殤之柱的機會,目前他已收到一些建議。
稍早前,港大向支聯會發出律師信,要求於前日(13日)之前移走校園內的國殤之柱,否則視同放棄,由校方決定如何處理。但港大及其律師代表孖士打(Mayer Brown)律師行從未正式知會高志活。港大發言人早前稱,校方正在徵詢法律意見,會與相關單位合法合理處理。
港大要求移除的期限已過,作品仍在。高志活表示,港大尚未與他或其律師代表聯繫,也未明確回應是否僅是因天氣關係而延遲拆毀雕像。他批評該律師行僅給支聯會六天時間移除國殤之柱的做法「野蠻」,「那是意大利黑手黨大佬在歐洲才會用的手段」。
高志活強調,國殤之柱是中共鎮壓天安門事件的重要符號,移除它不僅是孖士打律師行所稱的「為其客戶(港大)提供物業問題服務」,而是「侵犯對香港與中國人民記念及講述自身歷史的權益」,質疑該律師行「支持中共蓋過香港法律及傳統」,呼籲該律師行撤回此案。
此前,高志活曾要求就移除一事召開聆訊,並表示希望雕塑作品能在有序的、絲毫無損的情況下運出香港,並指若作品遭毀,港大須承擔一切責任。倘若港大真的拆毀國殤之柱,他呼籲所有港人都到港大收集碎片,供日後重新創作,形容碎片象徵「帝國逝去,但藝術永存」。
羅致光:每一樣嘢都有來有去
曾任教於港大的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今日(15日)出席商台節目時,被問到是否想過有一天港大會「容不下國殤之柱」。羅致光稱,「我又唔覺得有所謂『容不下』的問題,每一樣嘢都有來有去,咁有就有,無就無。」
主持人還問及,若港大諮詢他如何解決國殤之柱,他會給予什麼意見時,羅致光回應稱,「我無諗過這個問題,如果港大今日嚟問我,我會話港大根據自己考慮來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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