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全球有兩場對戰爭罪犯的大審判:一是東京大審判;二是紐倫堡大審判。
高文彬作為中國代表團成員,全程參與了東京大審判,為申張正義,懲治戰犯,作出了重要而獨特的貢獻。然而,中共當政後,高文彬卻被強加罪名送上審判台,被持續迫害27年。
高文彬幸遇良機
高文彬,1922年生,上海人,1945年畢業於東吳大學法學院。同年8月15日,日本戰敗投降。同年11月,為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審判而組建的盟軍國際檢察局成立,向哲濬任中國檢察官。因東京大審判適用英美法程序,法庭的官方語言為英語和日語,急需懂英美法、英語或日語好的人才。當時的東吳大學法學院,是中國唯一一所教授英美法課程的大學。東吳大學法學院教授、上海著名律師劉世芳,把他的得意門生、學業優秀、英語極好的高文彬,推薦給向哲濬。經過面試與體檢,高文彬被錄用。
1946年5月15日,23歲的高文彬,作為中國代表團成員,在上海江灣機場,乘坐美國軍用運輸機,飛往日本東京,開啟他人生最輝煌的一頁。
東京大審判
1946年1月19日,盟軍統帥麥克阿瑟宣布,在日本東京設立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審判日本戰犯。法庭由美、蘇、英、中等11國參加。審判從1946年5月3日開始,持續到1948年11月12日,歷時兩年半924天,共開庭審判818次,出庭證人達419名,書面證人779名,受理證據在4300件以上。
因案情龐大、複雜,證人、證據眾多,東京大審判成為人類有史以來參與國家最多、規模最大、開庭時間最長、留下檔案文獻最浩瀚的一場大審判。
800多本庭審記錄
據高文彬回憶,當時中國代表團僅派出17人,參加庭審的中方人員自始至終沒有超過10人。而蘇聯代表團有70多人,美國代表團有100多人,日本28名甲級戰犯的辯護律師多達112人。
此次審判涉及的55項罪行中,44項與中國相關。中國是此次戰爭中受害時間最長、犧牲最大的戰勝國。當時軍事法庭採取英美法訴訟程序,定罪不光靠各國提出的一紙戰犯名單,而且要看控辯雙方提出的證據是不是有力,能否駁倒對方,並被法官團採納。
高文彬先擔任「國際檢察局中國檢察官辦公室翻譯」,後又擔任助理檢察官和檢察官向哲浚的秘書。期間,高文彬主要負責整理每天的庭審記錄,查閱相關資料以供庭審時使用。在對日本甲級戰犯在華犯罪進行審理時,高文彬為了收集更多證據,經常加班至深夜。「兩年多的審理,僅庭審記錄就多達800本。」
1948年8月,高文彬回國時,帶回兩套庭審記錄,一套送南京國民政府司法行政部,另一套送給他的母校東吳大學法學院。
將殺人狂送上審判台
1947年的一天,高文彬在東京《日日新聞》上發現一張照片,拍攝的是1937年侵華日軍攻入南京不久,兩個軍刀插地的少尉軍官洋洋得意,題目是《百人斬超記錄》。圖片上的兩個日本少尉軍官向井敏明與田野毅,以砍掉中國人頭顱的數量作為「比賽」,最終以向井砍死106人「獲勝」。而殺死105人的田野毅失敗的原因竟然是,他的刀刃捲了。
高文彬將這份報紙複製3份,一份留在檢察局辦公室,兩份通過中國首席檢察官顧問倪征燠寄給南京軍事法庭庭長石美瑜。石美瑜立即向盟軍總部提出抓捕罪犯。當時,兩人混跡於被遣返的日軍中回到日本。經過半年多的艱苦搜尋,終於在日本崎玉縣找到兩人。此時,殺人狂魔已變成頭裹白布、在街邊設攤的小商小販。
兩人被押解到南京受審時,與南京大屠殺主犯谷壽夫一樣,百般抵賴,拒不認罪。但是,證據確鑿,不容狡辯。兩人最終被判處死刑,1948年1月28日,在南京雨花台刑場被執行槍決。
歷史性的成就
經過艱苦卓絕的起訴、舉證、辯論、審訊和量刑,17位中國代表最後完成了一項又一項高難度的任務:
比如,將對日本戰犯的起訴起始日,提早到日本關東軍製造「皇姑屯事件」的1928年6月4日;設法進入被盟軍封閉的日本內閣和日本陸軍省檔案庫,尋找日本侵華戰爭的罪證;說服末代皇帝溥儀出庭作證等。
1948年11月4日,遠東國際軍事法庭正式宣判。判決書長達1212頁,整整宣讀了7天。28名戰犯全部被認定有罪;東條英機、阪垣征四郎、土肥原賢二、松井石根等7名戰犯被判處絞刑;另外21名戰犯分別被判無期或有期徒刑。
高文彬被中共逮捕
1949年中共佔領上海後,高文彬成了「國民黨的遺留人員」,在集中「學習改造」後,被分配到上海軍管委外事處第四科工作。
他以前有一個老師叫艾國藩,是東吳大學兼職教授、國際法專家。艾國藩的本職工作是瑞士駐上海領事館法律顧問,辦公室設在原來的法租界外灘一號。高文彬跟艾教授關係不錯,常向他請教。
上海外事處第四科負責與「敵產」有關的案子。其中,有一個法租界公董局62處公產大案,由高文彬負責。高對法租界不了解,常去找艾教授了解有關情況。1952年,中共發動「三反」、「五反」運動時,艾國藩被當成「國民黨潛伏在上海的特務」抓起來了。
有人揭發高文彬一直為艾國藩服務,給他定了一個「為國民黨特務盜竊外交部機密情報」的罪名,把他也抓起來了。
高文彬被判刑10年
中共指控高文彬拿了艾教授的錢,實際上,他1分錢也沒拿。高文彬一介書生,生性膽怯,經過一番威逼利誘,就怕了,今天承認收了20萬,明天又說30萬。辦案人員查來查去,也沒查出甚麼證據,但是,中共說他「不老實」,沒有經濟關係,也有政治關係。最後,艾國藩被判刑7年,高文彬被判刑10年。
艾國藩也是一介書生,篤信法律,不懂中共整人的伎倆,以為中共的法院總有講理的地方,於是,上訴到上級法院。艾認為,如果自己做了,死刑也認;自己沒做,判一個月都不行。那知道,共產黨是根本不講法律的。上訴就是認罪態度惡劣,這怎麼能行?結果,艾國藩被改判無期徒刑,後來死在監獄。
1952年,高文彬被判刑。1953年,他的妻子就跟他離婚了,法院把大女兒判給他,由他母親撫養。從此,當年東京大審判的功臣淪為中共暴政下的囚徒,妻離子散。
高文彬刑滿不釋放
高文彬在上海被關押一年多,分別關在第三看守所、第一看守所、提藍橋監獄。1953年被押解到蘇北鹽城東台上海農場川東分場勞改,在那裏呆了一年左右,又被押解到江西北部的珠湖農場,到70年代初,被轉到江西中部的永橋農場。
在勞改農場,高文彬吃了太多的苦。冬天,甚至大年三十晚上,零下2度到零下3度,他還被要求上身赤膊著挑土,滿身是汗,墊肩貼著肉,下面穿著短的襯褲,赤腳穿球鞋。鄱陽湖邊沒有屏障,北風直直的吹來,非常寒冷。因為上級規定要趕在4月汛期到來前挑一萬畝地,如果來不及,水一淹,等於白挑。所以,建設工地高度緊張,80到100斤一擔,他每天要挑幾十擔,甚至上百擔,皮被磨破了,墊肩和血肉都粘在一起了。
按照刑期,他本應在1962年刑滿釋放,但中共的法律就是兒戲,刑滿不釋放,而是變了一個說法,叫「留場就業」。他被「留」在永橋農場,當了一名初中英文教師。
高文彬終於回上海
1976年10月6日,中共當局抓捕了毛澤東的妻子江青等「四人幫」,十年文革宣告結束。在歷次政治運動中遭迫害的人,紛紛想辦法,找門路,解決自己的問題。
按照當時的規定,65歲以上退休了的人可以回上海。那時,高文彬還沒滿65歲,就不斷的寫信給中央、給外交部、給鄧小平申訴,這些信最後都被退回到上海市政府安置辦公室。他又到安置辦去找。
他說,有的人是老牌特務,有血債的,他們過65歲了,都能回上海。我根本沒做過甚麼壞事,還曾是中共外事部門的幹部,反而不能回來,這不合理。經過反覆上訪,歷經千辛萬苦的高文彬,終於在1979年回到闊別幾十年的上海。
1980年代初,他的冤案獲得平反。
結語
1949年中共當政後,在東西方冷戰已經爆發的情況下,在外交上採取了向蘇聯「一邊倒」的政策,以美國為首的西方國家被中共認為是敵對的國家。
中華民國時代以教授英美法為主的東吳大學法學院的師生,幾乎都受到中共的迫害。法學院院長盛振為被判刑十年;繼任法學院院長楊兆龍被判無期徒刑。高文彬是眾多東吳大學法學院學子中飽受不幸的一位。
至今,中共當政72年,仍然是黨大於法,權大於法,冤假錯案遍中華。#
(大紀元首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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