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9大抓捕案」中被中共當局判刑4年半的北京人權律師王全璋,去年曾郵寄申訴材料給天津市高級法院,但被無端拒收。日前他到天津高院現場提出申訴,指控審判程序嚴重違法,要求重審,改判無罪。
王全璋向《大紀元》記者表示,早在去年(2020年)7月8日,就已經把申訴書和控告信郵寄給了天津的檢察院和法院。一年多之後的2021年8月27日,王全璋與代理律師程海到天津高院查詢,發現法院竟然沒有收到申訴材料,原因是法院院長拒收。
無奈之下,王全璋現場再次向天津高院提交了再審申請書等申訴材料。法院進行了簽收,稱一周之內會給一個是否立案的結果。
王全璋:可申訴理由眾多 主要申訴程序違法
王全璋介紹,自己被定罪是非常荒唐的,可申訴的理由很多,但這次並沒有把這些理由全部都羅列出來,只是寫了一些程序上的問題。
「因為程序這些東西是大家看得見、摸得著的,法院不能夠任意地改變。所以我重點說了此前的一審、二審在程序上是嚴重的違法,按照中國的《刑事訴訟法》規定,必須重審。」
王全璋表示,在庭審過程當中,自己的辯護權沒有得到保障。2018年開庭時,自己當庭就把律師(劉衛國)解聘了,按法律規定,這種情況必須休庭,有15天選擇律師的時間。但2018年12月26日,當局竟強行庭審,整個庭審等於沒有辯護人。二審時在辯護人的選擇上,當局仍然在限制,根本就沒有保障自己的權利。
「這個從程序上來說,已經把中國的《刑事訴訟法》踐踏得體無完膚了,這個大家都能看得見。從程序上它們都不遵守制定的法律,從實體上就更不用說了,所以我就先主要提出了這一個理由。」
王全璋強調,「我堅信,如果我那個案子它真正地從每一個核心的正當程序上去保障我的權利的話,我那個案子基本上是走不下去的。」
王全璋表示,當年對自己的指控,一會兒說是「尋釁滋事」,一會兒說是「顛覆國家政權」。申訴本身就是對這種指控的否定。
程海:代理法輪功案件等都在法律允許範圍
王全璋的代理律師程海表示,這個案件本身就是一個冤假錯案。王全璋所謂的「顛覆國家政權」罪名根本就是假的,沒有犯罪事實。
「所指控的事實,比如:跟國外合作、從事的法律活動、代理法輪功案件,這樣的事實都是法律所允許的。實際上是辦案的公檢法人員是犯罪行為,是他們明知王全璋沒有犯罪事實,還要判刑。」
2015年,在中共當局對全國數百名人權律師和維權人士的「709大抓捕」中,王全璋也被波及。當年8月5日他被北京警方秘密抓捕、羈押。2019年1月28日,天津法院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王全璋有期徒刑4年半,剝奪政治權利5年。
2020年4月5日,王全璋刑滿釋放。當年7月份,「709案」5周年之際,王全璋向北京朝陽區法院等郵寄了申訴書、控告信,進行維權,要求重審、改判無罪,並追究天津警方相關審訊人員的刑事責任,控訴他們在近一個月的時間裏,採取各種手段刑訊逼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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