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學生會評議會事件風波不斷。4名港大前學生會成員被早前警方國安處拘捕並起訴後,港大校方昨(24日)向學生會評議會前成員發信,要求學生回答是否出席「感激」動議會議及投票意向,並指回應與不回應都會納入如何執行校委會處分的考慮。評議會前成員昨日回應,指事件已經進入法律程序,批評校方的做法不合理,置學生權益於不顧,有違作為學校的基本責任。
港大校委會在本月4日宣布,禁止所有參與「感激」梁健輝動議會議的評議會學生,進入校園及使用大學設施,直至另行通告為止。
有學生會評議會前成員昨日收到港大教務長的電郵,電郵要求學生回答三個問題,包括「有否出席該會議?」、「是否議案動議者?和議者?」,以及「有否投票?投了甚麼?」,教務長要求學生在本周五前回覆,並指回覆與否都會被均會被納入考慮,以決定如何執行上述處分。
校方要求學生自證角色 學生批做法不合理
一眾評議會前成員公開回應,指有關事件已經進入法律程序,但校方仍要求學生自證在事件中自身角色及參與,批評做法不合理,置學生權益於不顧,有違作為學校及高等學府的基本責任。他們又引用《香港人權法案》第11條,指任何人不得被強迫自供或認罪。
回應續指,電郵反映校方根本不清楚或不準確知道該次評議會會議的出席名單,更加證明校委會8月4日的聲明欠缺根據,甚至不清楚需要處罰對象,亦證明聲明中所提到的專責小組根本沒有掌握基本事實就已經作出相關建議,做法極為荒謬。
他們又批評校方的做法極度可恥,形容如令學生陷入囚徒困境(Prisoner's dilemma),鼓勵學生向校方提供資訊以保自身利益,完全違反教育專業。另外,他們提到被捕的4名前學生會成員,指校方只派出一名公關到保釋法庭聽訊,反映校方對被捕學生漠不關心。
要求校方撤銷處分並解釋做法
至於港大校友早前發起聯署,要求校委會撤銷對學生的處分並解釋如何根據大學規程繞過紀律委員會的相關程序,聯署至今以及收到超過1,100個簽名,但校方並沒有回應。
評議會前成員批評,校方沒有回應外界對處分的質疑,反而繼續對學生軟硬兼施,視校訓「明德格物」為無物,知錯不改完全罔顧港大校譽,他們要求校方立即回應相關質疑、撤銷處分,並向有關人士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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