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黨昨日召開記者會,指私家醫院及第一批日間醫療中心牌照今年初已經生效,但衛生署沒有在其網站上列出私營醫療機構醫務行政總監的資料,可能出現投訴機制處理不到的情況,影響病人權益、公眾知情權及業界操守,促當局公開資料。

DR醫學美容事故發生後,政府訂立《私營醫療機構條例》,加強對私營醫療機構的監管。今年1月1日,私家醫院及首批日間醫療中心牌照生效。《條例》列明,醫務行政總監(Chief Medical Executives/CME)負責私營醫療機構的日常管理,採納及實施關於在該醫療機構提供的醫護服務的規則、政策及程序,以確保出現問題時有人負責。《條例》亦規定CME須為必須具備所需的資格及經驗。以日間醫療中心的牌照為例,CME須是在香港註冊至少6年的註冊醫生或牙醫,且不可在5年內被判專業失德或緩刑。

大部份私營醫療機構 不願透露牌照資料

深水埗區議員、民主黨醫療政策發言人袁海文表示,他曾在7月致電「衛生署私營醫療機構規管辦公室」,查詢部份日間醫療中心的CME資料,但遭職員拒絕。袁海文其後以電郵形式向衛生署提出一連串質疑,並要求衛生署列出所有CME的資料,但當局在8月回覆時僅提供其中一間日間醫療中心的CME資料,並稱會按《條例》訂明私營醫療機構登記冊的目的,仔細平衡使用個人資料的合理性,以作考慮,並未作出明確承諾。

袁海文在7月下旬,向衛生署私營醫療機構登記冊上的211間持牌的私營醫療機構發出問卷,希望了解包括CME、麻醉程序、註冊護士及收費等資料,最終只有中環外科、李宏邦醫生和聖母醫院社區專科診所,這3間醫療機構完成問卷。

有3間機構:養和癌症中心、養和醫健專科中心和仁濟醫院羅家寶基金會洗腎中心以電郵回覆,問卷所提問的資料可在衛生署及其網站找到。袁海文團隊發現3間機構均沒有列出其CME是誰。養和癌症中心及養和醫健專科中心網頁上只列出醫生名單,唯沒有明確指出當中誰是CME。

大部份私營醫療機構不願透露其牌照相關詳情。有機構指現時持有的是暫准牌照,承認未完全符合牌照條件。故不回答問卷;亦有機構掛斷電話或斷言拒絕,甚至有機構發律師信回覆,稱機構沒有義務向除衛生署外的其他人士交代牌照詳情。

促機構披露更多資料 保障市民權益

袁海文認為,情況極不理想,現時投訴機制只能處理病人投訴,舉例如有私營醫療機構「亂嗌廣告」招攬生意,並非醫患關係的問題,但CME沒有確保醫療機構行事合乎醫生專業守則,公眾難以投訴。即使想向醫委會投訴,亦因沒有CME的身份資料而難以立案。

袁海文認為,衛生署應確保公眾有途徑知悉「醫務行政總監」的身份,令公眾的知情權及病人權益能得到足夠的保障。他促請,當局公開有關機構的CME身份,及其註冊編號,並要求機構披露更多關於有關麻醉程序、註冊護士及收費的資料,以保障市民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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