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月美國司法部首次對參與中共「獵狐行動」的人提出起訴,目前美國政府指控的人數新增2人,包括一名中共檢察官。
美國司法部22日在紐約東區聯邦法庭提起一項替代起訴書,指控9人密謀在美國充當中共的非法代理人,參與串謀實施跨州和國際跟蹤。兩名被告人圖蘭(Tu Lan,音譯,以下皆為音譯)、朱峰(Zhu Feng)還被控妨害司法和串謀妨害司法罪。
美司法部說,他們在中共政府官員的指示下,對某些美國居民進行監視、騷擾、跟蹤和脅迫其返回中國,這種中共「在全球性協調和在法律外遣返的工作」被稱為「獵狐行動」。
替代起訴書表示,50歲的圖蘭(新增被告)曾在中共漢陽檢察院擔任檢察官,她飛往美國,指揮騷擾活動,並命令同謀銷毀證據,以阻撓刑事調查。
被告人圖蘭、胡吉(Hu Ji)、李敏君(MinJun Li)、翟永強(Zhai YongQiang)、朱峰仍逍遙法外。共同被告麥克馬洪(Michael McMahon)、鄭聰穎(Zheng CongYing)和朱勇(Zhu Yong)將於晚些時候在紐約東區受審。第九名被告的姓名仍處於密封狀態。
「被告作為中共的代理人,進行非法和秘密活動,騷擾、威脅美國居民,迫使他們返回中國。未註冊的外國流動特工不得在美國領土上對美國居民進行秘密監視,他們的非法行為將受到美國法律的全面制裁。」聯邦代理檢察官卡蘇利斯(Jacquelyn M. Kasulis)說。
司法部國土安全司代理副部長萊斯科(Mark J. Lesko)說,「世界各地的執法人員都按照專業的行為準則行事,他們採取行動是為了執行法律,而不是以如此惡劣的方式違反法律。一名(中共)檢察官和(中共)警察不僅在美國境內指揮和參與了一項犯罪計劃,而且還試圖掩蓋它,這是對最高司法權的侮辱。」
FBI特工負責人克勞奇(George M. Crouch)說,FBI將追究這些人在美國境內指揮犯罪活動的責任。「此外,聯邦調查局將大力捍衛美國的自由和法治理念,反對任何外國惡意影響者。」
負責國土安全調查(HSI)的菲修(Peter C. Fitzhugh)表示,「HSI與執法合作夥伴一起,將挫敗規避美國法律、破壞美國國家安全和針對美國居民的企圖。」
中共檢察官跟蹤美國居民並阻撓刑事調查
根據起訴書,大約在2012年和2014年,中共政府促使國際刑警組織向一對中國夫婦J發出「紅色通緝令」,稱他們因「貪污、濫用職權和受賄」被中國政府通緝。這對中國夫婦2010年起住在美國,赴美前男方曾是中共政府官員。
起訴書指,中共公安部實施「獵狐行動」的中共政府官員沒有得到美國政府的批准和協調,秘密前往美國,並指示在美國的非官方人員從事違反美國刑法的活動。
2017年4月,中共漢陽檢察官圖蘭和武漢公安胡吉指揮,將J的年邁父親從中國送到美國,以向目標J傳達威脅:如果他不返回中國,他在中國的家人會受到傷害。
他們先是指揮朱峰、胡吉和朱勇與私家偵探麥克馬洪合作,蒐集情報、調查、監視和定位目標人夫婦。隨後,圖蘭親自陪目標的父親和醫生李敏君一起飛美國。在美國期間,圖蘭指示幾名同謀監視目標一家。之後,圖蘭回到中國,繼續與胡吉和其他中共官員一起監督行動。
例如,2017年4月9日,圖蘭指示朱峰:關鍵是Ts(目標人的老父親)的情況,這一天結束後,要負責帶他回來,還要請他說服XX,所以這次不受控制。⋯⋯其次是看他父親是否做出任何努力,是否有機會住進兒子家,是否有機會說服兒子,然後根據情況決定,因為主要目的是讓他說服XX投降。
在計劃失敗後,兩人指示將目標的父親送回中國。圖蘭建議住在皇后區、持綠卡的朱峰也「儘快返回中國,避免任何風險」。
2017年4月12日左右,美國邊境官員在檢查朱峰的行李時,發現夜視鏡——一種用於夜間或弱光條件下的監視工具。朱峰藉口這個夜視鏡屬於圖蘭,圖蘭是他「叔叔的朋友」,他為圖蘭旅美當「導遊」,對她在中國的工作「一無所知」,只是「幫她帶(夜視鏡)回中國」。
飛行途中,朱峰向圖蘭報告他與目標的父親交往不成功,「他父親Ts對我非常敵視,把我當成你們的人,不斷追問我怎麼知道他的方位和旅行計劃,還告訴乘務員。」
根據指控書,為了逃避偵查和阻撓美國的刑事調查,圖蘭指示朱峰「刪除所有聊天內容」。
朱峰家人曾被「獵」
7個月後朱峰返回美國,後來他向美國政府承認說,他認識武漢公安胡吉,此人在2015年或2016年曾把朱峰的一名家庭成員「獵」回中國。從2016年9月起胡吉派他參與了幾個有關J的獵狐行動。
這還沒完,從2017年至2019年期間,其他被告繼續在中共政府的指示下騷擾和跟蹤目標人J。
例如,2018年9月4日,鄭聰穎和同謀開車到目標的新澤西住所,兩人試圖強行打開前門,並在門上貼威脅字條,上寫:「如果你願意回大陸坐十年牢,你的老婆子女沒事。這事到此為止!」
2019年4月22日左右,J的家人收到中國包裹,他在中國的親戚勸說他「在父母去世前回中國」「盡孝」,其中一則影片文件裏面,他的一名親戚說她在2018年11月認罪後已經獲釋,稱其父母身體健康惡化,希望J回國「承認罪行,停止違抗,接受寬大處理」。
替代起訴書還尋求沒收朱峰的財產,只要其構成或源自此類犯罪直接或間接獲得的收益。
如果罪名成立,非法擔任中共代理人一罪將面臨最高10年監禁,串謀擔任未註冊代理人將面臨最高5年監禁,州際跟蹤罪最高判5年監禁。被告人圖蘭和朱峰分別被控妨礙司法公正和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其中任何一項罪名成立,最高可判處20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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