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國安法」實施後,香港首次因記者查冊而被裁定罪成,引發國際社會廣泛關注。港台時事節目「鏗鏘集-7.21誰主真相」的編導蔡玉玲,因為查冊車牌兩項虛假陳述罪,本月22日被裁定罪名成立,罰款6,000元。聽聞判決後蔡玉玲傷心落淚,她指裁決不是針對個人,而是整個新聞行業,並表示「不會因為這個案件放棄在新聞上的追求」。

首次記者因查冊而被裁定罪成 外界發聲譴責

本月(4月)22日案見裁定當天,逾30名記者及50名市民到庭旁聽,當中包括外國領事,旁聽席爆滿。香港記者協會前主席麥燕庭4月23日接受本報「珍言真語」節目採訪時表示,瑞典領事館的職員就坐在她旁邊,可見件事會損害人權的可能性極大,所以才派外交人員前來。「結果非常之明顯,大家都看到,裁決一出,歐盟先發聲,跟著美國國務院,你都看到,其實因為整件事,我覺得這件事最重要的這個信息就是,這次是第一次記者因為查冊這個正常的渠道而被檢控,然後判罪。」

事件反映政府打壓新聞自由 削弱傳媒監察的角色

麥燕庭指,事件給香港社會以至國際社會一個非常清晰的信號,「就是你(政府)要打壓新聞自由,你(政府)要削弱傳媒監察的角色,以至大家以後可能更加要依賴你政府提供的信息,如果不是這樣的話,你自己可能很難做調查。」

2020年7月,港台電視部時事節目「鏗鏘集」播出有關2019年7月21日「反送中」運動期間發生在元朗的恐怖襲擊案的調查報道,當中涉及當天出現過的汽車及車主與事件的關係。蔡玉玲為了製作「7.21誰主真相」,通過查冊車牌資料,追查「7.21」當天襲擊案中接載白衣人的車主身份,並揭發了有懷疑手持委任證的便衣警察,在襲擊事件發生前早已在元朗附近的街道徘徊,目睹大批白衣人手持武器聚集,卻無任何行動。

參與這一期節目製作的蔡玉玲,同年11月被警方拘捕,並落案起訴。今年4月22日,主任裁判官徐綺薇裁定蔡玉玲兩項罪名成立,罰款6,000元。

傳媒非由監察對象批準是否去監察它

麥燕庭指,法官提議可以寫信給運輸處長徵得其它同意再行查冊。「我心裡想,就是我先不說時間了,第二就是你既然說那個法例是沒有酌情權,那我寫信給他和上網有什麽分別呢?再說,如果我真的寫信給他,那就是說我寫不寫故事?我寫什麽故事?要由運輸處去批嗎?但是很多時候官員才是調查報道記者的監察對象來的嘛。現在你叫監察對象去批你去不去監察他,多荒謬。」

「其實我們一直都是在起著監測作用。你想我們有什麽特權?我們現在就是,我們有被告的特權,我們有被打壓的特權。所以你就可以想像到,它那個為政者的心態是怎麽樣?他竟然覺得記者作爲第四權去監察社會,是一種不應該去facilitate(加强)你們的特權。我們都是一頭霧水,我們不是要求特權,我們只是要求你不要妨礙新聞自由。如果你一定要這樣做的時候,你是把香港推向一個警察國家或者一個專制的社會,一個起點也好,終點也好,你其實是在做這件事情而已。」

調查報道針對的是權貴不想給市民知道的東西

蔡玉玲因查冊而被裁定罪名成立,明顯是收窄新聞自由。麥燕庭說:「現在你連這一步都停止的話,確實是會對這個調查報道有影響,而調查報道針對的,就是一些權貴不想給市民知道的東西。如果我們做不到這一步呢,監察社會的那個功能就會大大受影響,而新聞自由當然也會受影響。」

至於《大公報》記者「被告」,麥燕庭對此表示:「我不會覺得你罰了大公報的記者,我就會覺得很舒服、很開心,我們不是這麼低的水平,就像小學生那樣,他也有偷吃,我們不是這樣,而是你這個做法本身是不對的,你不要想著去所謂的判罰一個大公報的記者,就可以掩蓋悠悠眾口,以為大家就會覺得沒事了,不會的。這件事情給香港社會以至國際社會,一個非常清晰的信號,就是你要打壓新聞自由,你要削弱傳媒監察的角色,以至大家以後可能更加要依賴你政府提供的信息,如果不是這樣的話,你自己可能很難做調查。」

因一篇文章就被估計動機不良

近期,港府提出所謂為「假新聞」立法,其真實的目的是什麼?麥燕庭質問,如果政府對一些其不喜歡聽的報道,「就出來抹黑你,說你是假新聞啊,說你動機不良。就是你(政府)要猜我的心怎麽想的?我都不敢猜警方在猜什麽的時候,爲什麽你(政府)要因爲我寫一篇東西,你(政府)就要估計我動機不良呢?」

政府反過來以其過錯來質疑別人的動機

麥燕庭說:「我們經常說,我們記者做事,是就是,非是非。我擺一個事實在你面前,但是這個事實擺出來之後,不同的人可能有不同的看法,那就隨便他們自己說嘍,你不可以說你不可以這樣想我,就等於它說《蘋果日報》用它國家安全開放日那張照片,就是小孩在車廂裡拿槍指著人,它就把它跟8.31那個太子站事件聯想起來,就不對?就要質疑你的動機。你自己想不清楚,這樣整個set up(設置)是會令人想起的,然後你就把你的過錯全部放到我這裡,然後來質疑我的動機。」

警開放日教人「以暴易暴」 本身就是錯的

「第一我就會覺得,你自己思慮不周;第二甚至呢,其中一個可能性,我現在不知道,根本就是你,警方本身就是想灌輸這種意識就是,你要被人知道,我們可以用8.31這樣粗暴的手法來對付你,而且是用一種以暴易暴的形式去灌輸到小孩子的意識中,這個才是我覺得最差的。我不會知道你這個警方,當初搞這個開放日,爲什麽不是教人守法,而是教人以暴易暴?這是個什麽心態?這個本身就已經是不對的了。」

記者999跟蹤頻道被取消 改由警方提供 但資訊減少九成

「港版國安法」下,香港的新聞自由不斷下滑,記者的生存空間亦不斷收窄。不過,麥燕庭相信,記者是不會放棄的,「就是不會說你們block(阻塞)了這條路,我們就會站在那不動?不會的。」

回顧過往十幾二十年的歷史,新聞的自由空間不斷被改變,麥燕庭舉例說:「最初,我印象中最大型的阻礙記者工作,就是沒有了999機 ,以往我們可以聽999的channel(頻道),然後就會知道哪裡有突發,哪裡有什麽案,甚至是一邊聽一邊追蹤,是可以追出整個過程的。那後來警方就沒有了,又說他們要數碼化之類,然後就沒有了。它自己發放信息給我們,那一篩就篩掉了我們那時候計算過,篩走了九成多的資訊,只剩下幾個百分比給你。」

雖然難度加大但記者不會放棄

「當時我也知道,其實有不同的報館有不同的做法,有些就嘗試自己買機器回來繼續追,這個效果不是太好。於是派人去大館那裡看,可能從過往把車放在交通最方便的地方,變成放在大館或不同的警察局這樣,加強聯繫。我們會想不同的方法去突破這些障礙。我們總是說,山不轉人轉。所以我覺得就算你放回現在這個情況呢,記者他仍然會用其它的方法去做,但是一定是比較難了。」

麥燕庭說:「因爲如果我們要做呢,首先要去確認那個人,然後才可以繼續開始。你想想現在查運輸處就說你非法,公司註冊處查就給你一點資料令到你很難去確認一個人。另外聽說出生註冊處有行家跟我說都已經是非常的困難了。」

怎可只管私隱卻完全不理新聞自由、完全不理資訊自由呢?

政府其實在逐步收緊資訊,表面聲稱是保障市民的私隱,麥燕庭直言:「但是它忘記了,保障私隱是《基本法》其中一個責任,但是《基本法》也同時保障新聞自由的嘛,一個是27條,另外那個私隱是30條。你怎麽可以只是藏起來一邊,只管私隱,完全不理新聞自由,完全不理資訊自由呢?」

「所以我覺得基本上的最歸根結底,最錯,我覺得,它的立法原意,是它這些行政措施的做法,我覺得做法是非常的偏頗。對香港維持香港這個經濟地位、資訊自由中心地位,是有損害的,是不利香港的長遠利益。我覺得其實最簡單的方法就是香港政府你自己真的要去改變你的心,你不要想著就是要去所謂斬斷傳媒的手腳,讓你做不了事情,然後你就變成乖乖的要聽說我。就是你要改變這種心態,然後才會行。」

記者的特性就是遇難越難 讓鬼祟的政權暴露於陽光中

香港需要蔡玉玲這樣有良知的記者,她表示繼續做新聞就是最好的回應。麥燕庭指,大部份記者都有這樣的特性,就是遇難越難。「你不要覺得攔著我一條路,我們就會停步或者甚至是退縮,我們只會去想想有什麼辦法可以突破這個障礙,或者繞過這些。」麥燕庭認為,這是記者應具備的條件。「就是你有欄你就要去跨越它。你再說,難,難得過大陸?大陸也有那麽多記者在做事。我也回過大陸做事,我們也知道怎麽樣跟中宣部鬥相處,怎麽樣繞過官員的限制去採訪到要採訪的人。就是你會比較難,但是不等於不可能。」

麥燕庭希望,新聞業者繼續本著他們的天職,繼續用不同的方法去履行這個天職,「作爲這個社會的第四權,令到現在越來越鬼鬼祟祟的政權,要它暴露在陽光之中,更加不可以讓權貴將他們的惡行藏在黑盒裡面,在那裡爲所欲爲,損害市民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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