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家長認為既然要給零用錢,不如同時要子女做家務或完成功課,一來覺得可以鼓勵孩子學習,同時教他們明白沒有不勞而獲的道理。
我們應該將做家務及零用錢分開,否則金錢誘因可能會影響到子女的內在價值。當子女把家務當作賺錢,不是分擔,可能降低作為家庭一分子的認同。舉一個真實的例子,一位母親病了,叫14歲的女兒落街買粥,女兒要多十元作獎賞,因為母親過去習慣以金錢獎賞。
金錢誘因影響內在價值
本來是興趣或責任而做但為了錢而做,金錢誘因的問題就在裏,影響內在價值。家務和零用錢要分開雖然是沒有絕對的錯或對,但要視乎以下情況作出改變:
(一)父母如果與子女有良好的溝通和關懷,親子關係沒有因為金錢誘因變差;
(二)如果將家務變得金錢誘因,親子關係因此變得差,可能是時侯要檢討要做家務才有零用錢;否則會令子女覺得大人以金錢操控他們,短期影響親子關係,長遠對金錢的觀念和價值觀會扭曲;
(三)如果子女肯表達意見(反對聲音)還好一些,這時父母要認真聆聽和改變。
給零用錢不應涉條件,愛更加有效及持久
筆者覺得要子女幫做家務,除了金錢誘因,其實可以有其他方法,孩子其實更需要父母的關懷與陪伴,當他們感受到愛,便願意幫忙,例如:
(一)讚他「你幫忙做家務,幫輕了媽媽的工作,媽媽很開心啊」,或者偶然買東西奬勵一下。我們要將做家務和給零用錢分開,告訴孩子做家務是個責任,應該貢獻家庭。
(二)筆者認為教兒童理財的時候應該簡單化,不要將零用錢同其它事情掛鉤,例如讀書、行為,不要隨便說「你不乖、讀書低分,所以就要減零用錢」。我們應該指出孩子做錯了,應怎樣改正,而不是以金錢威脅,否則會令孩子有錯誤的金錢觀念。
(三)以零用錢換取做家務,雖然沒有絕對的錯或對,只是不要弄得太複雜,徒增煩惱。給零用錢本來就是個教導兒童理財方法的最佳機會,只須講理財,不涉其他條件,越簡單和直接越好!
最後,如果父母發覺將家務和金錢誘因掛鈎的方法錯了,首先要承認及改過,一來令孩子信服, 也做好榜樣。
更重要是令孩子明白自己將來犯錯了,學習父母要改不用掩飾。◇
作者:李錦博士,教育學者及「理財啟苗」聯合創辦人
網站:www.childfinancialeducation.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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