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期「親子理財小錦囊」繼續討論金錢誘因,金錢誘因也包括物質和享受,例如玩具、旅行等,除了影響一個人的內在價值,也會影響內在動力。

有人會提出金融界、娛樂界等職場也是以花紅或佣金作為誘因(獎賞),以金錢誘因這做法是很正常的,這說法有商榷的地方:

1、金錢誘因(花紅)只是量度能力其中的一個指標。

2、本來做得好就有金錢獎賞,但現實絕大部份員工都認為回報與付出不相稱(不論出多一個月,12個月或三年的花紅)。

3、相反,純以花紅獎賞可能有反效果,當回報與期望不相稱時,員工一是覺得反感,又或覺得自己是否能力不足。

4、花紅會被部份人認為是用來操控個人的行為。

好、壞的例子

以下三個是以金錢誘因的壞例子,會做成孩子做每件事情都向錢看,忽略其他重要的價值觀,例如責任、奉獻等:

1、只需參與,不用完成就有獎賞(engagement – contingent rewards)

一般是孩子興趣不大,但家長要求他們必需參加的活動,例如:琴、棋、畫、 游泳、跳舞。

2、只要完成,就有獎賞(completion – contingent rewards)

例如學完跳舞整個課程、游泳學完四式、鋼琴達八級,甚至吃完飯,做完功課,父母明確指出要完成的要求。

3、做得出色,就有獎賞(performance – contingent rewards)

例如測驗考試拿一百分,比賽第一名,全級前三名等。父母設定標準,將金錢回報與表現掛鉤。

以下是兩個以金錢誘因的好例子:

1、不經意或偶然的獎賞(unexpected rewards)

當孩子做對/做好一件事情,父母可不經意提出打算獎賞一件他渴望很久的東西(玩具或衣服),但要留意這種獎賞不可以經常做,因為孩子會以為常常有這種獎賞,他們就每次期待這些驚喜。

2、沒有附帶、關連的獎賞(task non-contingent rewards)

獎賞時不會說明因為孩子做得好,意思是不說這次送東西的原因。這做法有些像「我愛我的子女,是沒有附帶任何條件的。」

結論

最好的獎賞是沒有附帶任何條件的,不會針對過去、現在或將來,也不論結果。研究報告也指出金錢誘因對兒童有很大的負面影響,影響一個人的內在價值,也會影響內在動力,甚至親子關係。

要鼓勵孩子完成一件事情,金錢誘因肯定不是首選,最好不選。其實孩子一般需要父母的關懷、陪伴與擁抱,正面的鼓勵更有效,更持久。

我們不會因為孩子乖、守規矩、聰明、成績好才愛他們,相反就不愛他們。教育孩子的基礎是無條件地愛孩子,我們的愛不應跟他們的表現掛鉤,選擇金錢誘因要慎重考慮。

比起金錢,孩子其實更需要父母的關懷、陪伴與擁抱。◇

作者:李錦博士,前投資銀行董事,現為教育學者及「理財啟苗」聯合創辦人。

網站:www.childfinancialeducation.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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