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4年,加州通過了將盜竊重罪改為輕罪的「47號法案」後,加州的商店、汽車盜竊等犯罪率激增,放虎歸山的政策引起加州警長們的不滿。近期,加州民主黨議員又提出一項SB82提案,旨在將非持械搶劫重罪改為輕罪,該提案於3月16日(周二)在加州參議院安全委員會通過。消息一出,在華裔社區掀起軒然大波。

SB82提案由加州民主黨參議員斯金納(Nancy Skinner)提出,若最終通過成為法律,根據規定,未來加州所有的非持械搶劫罪一律降為輕罪(Misdemeanor)。由此,該提案被民間視為「47號法案2.0加強危險版」。

周二下午,有大量民眾和團體觀看了加州參議院安全委員會的會議,並且致電到現場,反對SB82提案;還有至少五十多位社區領袖和民眾等候幾個小時後,未能拿到號在會議上發言。不過,最終,該提案仍以4:1通過,支持票中的4人皆為民主黨人。

加州反毒聯盟(California Coalition against Drugs)灣區總監李少敏(Frank Lee)認為,加州參議院安全委員會無視選民的投訴和關注。立法者是在以降低刑期為借口,罔顧守法公民的人身安全,使犯罪者變本加厲行惡。

他抨擊,SB82提案將拓展「47號法案」對治安的傷害,成為惡法中的惡法。倘若過關,不僅偷竊950美元以下的罪犯可以逍遙法外,還將使得搶劫而故意害人的罪犯充斥社區,令人極度不安。

他說:「很多罪犯(對無辜民眾)造成的傷害更大,包括生理和心理的傷害,即使他們沒有使用任何武器。長者和婦女是最受這項提案危害的群體,提案卻根本沒有考慮到他們。」

3月12日,加州滅罪同盟、平等公義協會(Organization for Justice and Equality)和加州反毒聯盟聯合發出緊急聲明說:「正當犯罪案尤其是搶掠案不斷增加,社區人人感到極度不安之際,斯金納再次提出一項SB82提案……正如當前950美元以下的盜竊都可定為輕罪而無須入獄一樣,是在變相縱容罪犯。現在搶掠案件已大幅增加,人人自危,如果SB82提案通過,簡直使人難以在加州安居。」

SB82提案規定,除非搶劫案中的受害人嚴重受傷,才會將疑犯處以重罪刑罰。但各團體和民間指出,在法律上,嚴重受傷的定義相當狹隘,不易定罪。而根據近期在華人社區的搶劫案,受害者大多被打致鼻青臉腫,犯人若非持械,在SB82提案保護下,只會被判輕罪。

李少敏認為:「斯金納對SB82的論點是錯誤的,因為提案中有很多細節,會導致對重案罪犯的赦免。」

南加民眾胡女士(Christy Hu)說:「現在加州人已經被47號惡法害慘了,壞人盜竊不超過950美元就能逍遙法外,現在又來一個SB82,連搶劫罪也成了輕罪。按照這種思維,就是只要劫匪沒用武器把人打殘,就算徒手使用暴力傷人、搶劫、威脅人,都不算重罪,這簡直不可理喻。如果真到那一步,我覺得大家出門就只能被逼帶槍防身。」

由於SB82提案在參議院公共安全委員會已經通過,下一步,將會被送入州參議院撥款委員會進行覆核。

不過,李少敏呼籲,如果每一位加州人可以廣傳有關SB82提案將給社區帶來的負面影響,並且不斷向立法者用打電話、寫信、發郵件等方式施壓、抗議,反對提案,擴大關注度,可以讓提案在推進過程中受到阻力,甚至有可能被攔截。

去年領導加州第20號公投案(旨在推翻47號法案)的總統籌李特(Reid)強調說:「我們同盟,包括加州各地之警隊、地檢官、商會等,一定會盡力反對此提案,不容有失!」

奧克蘭唐人街商會會長陳錫澎(Carl Chan)表示,這場反對SB82提案的重要戰役剛剛開始。加州地方檢察官協會、加州警方、受害者團體領袖、商會領袖等在這一提案問題上,表達出反對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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