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名民主派人士被控「港版國安法」下的「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今日(3月4日)第4日提堂。
上午10時許,被告來到法庭。在開庭後,控方代表律政司副檢控楊美琪首先表示,看到有傳媒報道《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9P條規定以外的內容,希望法官公開提醒要遵從《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9P條規範。
辯方大律師馬維騉則表示,他只是看到有傳媒報道他提出要求酌情豁免報道限制。
總裁判官蘇惠德重申,根據《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9P條,對於傳媒報道保釋程序有限制,除非法庭命令撤回限制,否則必須遵從,並表示如果有決定會公開宣佈。
李予信、何桂藍、林卓廷、楊雪盈解聘代表律師,4人自行陳詞申請保釋。林卓廷發言期間提到家人一度哽咽。隨後,張可森的代表律師表示他想自己發言,進行簡短補充陳詞,獲得法官允許。
其餘代表律師依次進行補充陳詞。在大律師黃瑞紅為被告吳敏兒補充陳詞時,吳敏兒哭了,其他被告也開始抹淚,陳詞中的黃瑞紅聲音哽咽。
下午1時,所有被告律師完成補充陳詞,法官宣佈休庭,並且將於下午2時30分開庭繼續處理保釋申請,以及大律師馬維騉提出豁免報道限制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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