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7月21日在元朗西鐵站,發生白衣人無差別襲擊市民事件,引起強烈民憤。民主黨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於事件當日被襲受傷,曾錄取證人口供及認出施襲者,今年8月卻由原告變被告,與另外6人被控參與暴動。案件今日(21日)下午於西九龍裁判法院獲批轉介至區域法院,排期至明年1月5日下午3時半在灣仔區域法院再訊。期間各被告繼續獲准保釋,惟控方提出修訂林卓廷保釋條件獲批,林卓廷不得離港,須交出旅遊證件。

林卓廷:扭曲7.21歷史 政府年報成證據

林卓廷入庭前會見記者時表示,他於今年8月遭到檢控,而香港政府今年9月中旬發表的年報《香港2019》中寫道,7.21的歷史為「一群人在元朗站,襲擊示威者和乘客」。年報上更寫明「本年報所載的資料,經多方核證,力求準確無誤」。

林卓廷指,官方對於7.21歷史定調很清楚,是白衣人打香港人,卻遭到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和警務處處長鄧炳強突然扭曲為「兩班人打交(兩幫人打架)」,「連年報都改唔切(來不及改)」。

他表示,自己在內的7名被告都是無辜的,因當局企圖重寫7.21歷史,而遭受政權打壓。他批評政府現在不斷扭曲7.21的歷史,表示將以上述香港政府出版的年報,作為辯護證據之一,亦會將年報資料提供給另外6位被告。

有不少支持者於開庭前到法院外聲援林卓廷等人,高呼「原告變被告」、「政治檢控可恥」、「濫捕濫告」等口號。

7名被告包括民主黨林卓廷(43歲)、銀行副總裁陳永晞(37歲)、電器技工尹仲明(48歲)、社工葉鑫昇(31歲)、客戶服務員庾家豪(35歲)、廚師鄺浩林(26歲)及無業男子楊朗(26歲)。

林卓廷被限離港及交出旅遊證件

代表控方的律政司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稱,林卓廷原本因立法會海外公務,而獲豁免交出護照及准許離港。但現在情況有變,林卓廷已非立法會議員,加上近日有區議員假借公務潛逃,認為林卓廷的潛逃風險大增,要求將他的旅遊證件交至法庭及不准離港。

林卓廷代表文浩正反駁指,現時情況無變化,林卓廷仍身為區議員,海外公務屬其權利,並且他過去一直有謹守保釋條件,因此反對周天行的申請。

主任裁判官羅德泉表示,保釋條件重在風險評估,需要與時並進,不能一成不變。他又指,因多國已終止與港府的引渡協議,並有離港者在海外提供協助等誘因,增加林卓廷離港機會。羅德泉終下令,林卓廷在整段審訊期間不得離開香港,及須交出旅遊證件。

林卓廷離開法庭時表示,此為意料之內。他指,與許智峯一家安危相比,交出旅遊證件與否微不足道。林卓廷強調,不會選擇流亡,亦不會因7.21誣告罪名而潛逃,自己定會抗辯到底。@

香港民主黨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Wendy/大紀元)
香港民主黨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Wendy/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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