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五(12月18日),美國知名律師林伍德(Lin Wood)對佐治亞州州務卿提訴,指控佐州對聯邦參議員決選的行政管理違反了州選舉法和美國《憲法》。

林伍德呼籲佐州北區地方法院命令選舉官員,根據州法律而非選舉官員的指令,進行選民簽名和身份驗證。訴訟還對有關如何、何時、何地遞送和開啟缺席選票的選舉程序提出質疑。

訴訟寫道,「由於被告違反了美國《憲法》和佐州立法機構的選舉計劃,決選正在、並將以違憲的方式進行,必須以合憲的方式予以糾正。」

林伍德指控,佐州通過「訴訟和解」(litigation settlement)採用的簽名核實程序是非法的,因為這篡奪了州立法機構的權力,而立法機構已經為該程序制定了詳細的要求。

根據州法規,如果缺席選票上的簽名和檔案中的簽名不一致,處理選票的選舉書記員就作拒收處理。而「訴訟和解」中的規則卻要求,如果書記員認為簽名不匹配,需再找兩名選舉官員一起確認;至少一名官員認同書記員的判斷後,三人在選票上簽名,再作拒收處理。

「被告這麼做改變了在投票時確認選民身份的明確法定程序,結果不是由一名投票工作人員審查簽名,而是由三名投票工作人員組成的委員會負責確認缺席選票簽名有缺陷,然後再拒絕選票。」訴訟說。

「通過指定由三人組成的委員會檢查郵寄缺席選民身份,但只讓一名投票工作人員檢查親自投票選民的身份,這一受質疑的程序對缺席選票有利,對缺席選民和親自投票選民區別對待,對缺席選票比對親自投出的選票更重視。」

訴訟還對選舉官員頒佈的一項程序提出質疑,該程序要求在選舉前三周開啟和統計缺席選票,但佐州選舉法要求在選舉日當天開啟並掃瞄郵寄、缺席選票。

「這一緊急規則,直接違反了佐州立法機構在其全權指導決選方式中的做法——立法機構在法規中確立了防止提前開票的目的,即『防止篡改和未經授權接觸(選票)』。」訴訟說。

「(立法機構的)法規和(選舉官員定的)規則是不一致的、相互排斥的。必須宣佈規則無效並將其廢除,並/或禁止被告採用規則。」

此前,林伍德在佐州的訴訟案被地方和巡迴法院駁回,他於是向聯邦最高法院提出上訴。上周五(12月11日),最高法院已將他複審案件的請求列入備審目錄。

對於最新訴訟,林伍德發推文說,「自11月3日選舉以來,明顯銷毀證據的事例已被記錄在案。佐州法院必須緊急行動,終止這些妨礙司法的行為。法官會制止這些非法行為嗎?法治會得到尊重嗎?」

他還表示,「一個公平公正的法官必須拿出勇氣,來制止佐州選舉的瘋狂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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