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黨前立法會議員許智峯早前就西灣河警長開槍案,及深水埗的士司機撞人案提出私人檢控,遭律政司介入撤控。許智峯昨日向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高等法院撤銷律政司決定。
去年10月6日,深水埗有民眾遊行反對「禁蒙面法」,的士司機鄭國泉突然將的士剷上行人路,3人被撞傷,其中一名少女被撞斷腳,鄭國泉被控危險駕駛。去年11月11日,有人發起罷工、罷市、罷課,一名交通警長在西灣河,用實彈射傷一名手無寸鐵的堵路青年,交通警長被控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而射擊等3項控罪。
許智峯說,在事件中受傷的年輕人至今仍未康復,而且要面對刑事審訊,但是開槍警長與撞人的士司機卻不用面對任何後果、任何法律程序。「我覺得這種不公,香港社會不能接受。」
許智峯又說,律政司的介入及撤控不合理,所提的證據亦不公開及黑箱作業。他認為,律政司介入本身已違反私人檢控的原意,即公民抗衡政權的不作為或偏頗,故應屬違憲。
案件的代表律師楊浩然說,這是第一單針對律政司撤銷私人檢控進行的司法覆核案件。
許智峯表示,案件不論勝負都有重大公眾利益,是量度法治的重要指標。「由於案件無先例可依,我們很難評估勝算,但是我們答承大家,我們一定打到最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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