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張吉林省政府採購網的截圖引發熱議。圖片顯示,長春市交警支隊在2018年購買了10輛單價逾36萬元的哈雷摩托和160輛單價逾14萬元的比亞喬摩托。網友批此舉「奢侈」,糟蹋老百姓的錢。
吉林省政府採購網信息顯示,2018年8月15日,長春市交警支隊採購了10輛品牌型號為哈雷FLHX的電單車,每輛單價36.76萬元人民幣,以及160輛比亞喬MP3 500電單車,每輛單價14.5萬元人民幣。該採購項目的中標供應商為上海風火輪電單車有限公司,中標價格超過2,900萬元。
時隔兩年多,這一公告的截圖在大陸社交媒體引發熱議。不少網友質問,「花誰的錢?」「真有必要嗎?」「這真是拿納稅人的錢使勁造啊」,「就差(買)直升飛機了」,「國富民窮」。
9月15日,長春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一人員回應陸媒「澎湃新聞」,稱「政府網站不會有虛假、錯誤信息」,「機構採購一定是符合法律法規及相關規章制度。」長春市交警支隊宣傳處一負責人也聲稱,這批哈雷警用電單車均是經過正規手續和流程購買,這兩年也一直在用。
但是網友認為這些所謂回應「驢唇不對馬嘴」。有人問,「沒說手續不正規,大家質疑的是買這個有必要嗎?」
「明面上的手續當然正規了,不正規那不就是被抓漏洞留證據了。但私底下電單車賣家有沒有給採購的經辦人好處,那就不知道了。」
「手續正規,不代表就是對的。貪污腐敗的被抓之前,說話都覺得是對的。」
也有網友指出,「東北經濟都啥樣了?在這上面花這麼多錢。」有人回覆說,「經濟是不咋地,不代表政府沒有錢花」,「不發達的只有老百姓,你去東北看看那些和xx(政府)有關的建築,都美輪美奐。」「吉林是奇事一件接一件,《平安經》不就是吉林特產嗎?吉林警界可能已經爛透了。」
除了吉林省,中國其它省市也存在購買高價警用電單車的現象。記者查證發現,浙江政府採購網於2018年10月19日發佈「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採購進口二輪電單車」公告,寫明採購13輛國賓護衛電單車,預算超420萬元,所選品牌為本田、寶馬和哈雷,每輛均價約32.3萬元。
2020年5月9日,中國政府採購網發佈「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進口警衛電單車採購中標公告」,顯示廣西省柳州市交警支隊採購3輛進口警衛電單車,總中標金額為132.5萬元,每輛均價約44.2萬元。
2020年6月15日,廣東省中山市交警支隊公開招標警衛電單車採購項目,決定採購5輛大排量警用電單車,預算金額183萬元,每輛平均預算36.6萬元。
有網友說,「根上爛了,這種事一點都不稀罕。今天騎36萬的,明年騎360萬的!2019年年底二十多歲的吳h燕(吳花燕)死的時候骨瘦如柴,吃了5年饅頭蘸醬!納稅人的錢有多少用在(政府人員)吃喝享受上了?公車摩托都36萬了,背地裏還不知道有多爛呢!真是爛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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