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貴陽市一男子因為長期受周邊電單車「炸街」聲折磨而刺死一名19歲騎手而被判處死刑,該男子不服提出上訴。該消息8月12日被大陸多家媒體及港媒廣泛報道。

綜合大陸吉林網等多家媒體報道,王某家住貴陽市雲岩區,從事電器安裝,家中妻子患有癌症,還有兩個孩子。

2019年開始,小區周邊深夜經常有改裝過的電單車「炸街」,王某睡房靠近公路,長期被噪音困擾致其嚴重失眠,精神瀕臨崩潰。

2025年5月29日凌晨,王某兩次被電單車噪音吵醒後,持刀下樓尋找「炸街」人員,王某試圖攔截騎行此處的19歲付某未果,遂將付某刺死。

王某被捕後承認了作案經過,控方以故意殺人罪對其提起公訴。庭審中王某及辯護人提出被害人改裝電單車產生110.9分貝超標噪音,對案件引發存在一定責任,希望從輕處理並爭取被害方諒解。最終,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將王某判處死刑,判決王某賠償死者家屬10萬元。

王某不服一審判決已提出上訴,其家屬表示,願意在獲得諒解後將賠償金額提升至60萬元。

死者付某是當地派出所一名輔警,其生前朋友楊某對華商報大風新聞表示,付某的電單車改裝過,將電單車的消音塞拆了,電單車排氣管聲音很大,「我們騎電單車排氣管聲音大,晚上確實擾民,當晚他將油門轉速扭得很高,我都覺得很吵。」

案發後的同年10月27日,貴陽市公安局雲岩分局委託北京中電單車輛司法鑑定中心對付某電單車進行鑑定。

該中心鑑定後表示:該車輛排氣管及其構件消音器等缺失,改變了被鑒車輛原有狀態的排氣管結構、構造;啟動被鑒車輛,引擎排氣通道口發出咆哮轟鳴聲;被鑒車輛噪音測量值為110.9dB(A),超過標準中關於引擎排量大於125ml車輛92dB(A)的限值要求,該電單車引擎排氣管存在改裝情形及產生噪音不符合國家相關標準。

據悉,有多名周邊居民證實,長期受「炸街」噪音影響正常休息。

「炸街」是一個源自中國大陸的網絡流行用語,主要用來形容駕駛改裝過的車輛(特別是電單車或跑車),在街頭高分貝轟鳴、高速疾馳或轟油門,發出極大噪音以吸引目光的行為。「炸」形容排氣管爆裂般的巨響、強烈的噪聲轟鳴感,就像在街道上引爆一樣。「街」指街道或社區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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