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力量副主席「快必」譚得志6日被警方國安處上門拘捕,他昨日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被控5項「發表煽動文字」罪、1項「公共地方內擾亂秩序行為」罪。譚得志申請保釋,遭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拒絕,案件押後至11月17日再訊。
譚得志扣押48小時後,今日下午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不少市民前來聲援,在法庭外高呼「撐快必,撐到底」,人民力量主席陳志全也到場聲援。他表示,早上9時,律師收到警方國安處電話,表示要加控譚得志《公安條例》第17B條「公共地方內擾亂秩序行為」罪。
控方指控譚得志在國安法實施後,多次擺街站發表煽動性文字,包括「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五大訴求 缺一不可」、「7.21唔見人,8.31打死人,10月1槍殺人」等口號,引起對香港政府及警隊的憎恨。5項「發表煽動文字」罪分別發生於7月4日、8日、9日、19日,以及3月15日。1項「公共地方內擾亂秩序行為」罪發生於3月15日。
下午6時左右,接載譚得志的囚車駛離法院,將他押往荔枝角收押所。大批市民高叫口號,舉起代表「五大訴求 缺一不可」的手勢。陳志全表示,對法庭拒絕保釋的決定感到遺憾,會向高院申請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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