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省曲靖市46歲的工程師、法輪功學員何莉春於2018年被非法判刑7年後劫持到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九監區(集訓監區),因不放棄修煉,她遭到「一級嚴管」迫害至今達九個多月。
明慧網報道,2019年7月,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為加重迫害法輪功學員,在九監區成立了專門的嚴管監房,對嚴管進行分級:一級嚴管、二級嚴管和考察級,其邪惡程度遠超之前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
何莉春,彝族,雲南省建築十四局工程師,自2019年11月被該監獄進行「一級嚴管」迫害。她只能睡在冰冷的水泥地板上,一年四季只能墊一床薄薄的棉墊,蓋一床薄薄的被子,冬天再冷,颳風下雨也不准關窗子,任由冷風吹,也不給加棉被,而且還不准穿棉衣、棉褲,只准穿一套單衣。
每天早上5時40分起床,洗漱完後,她就要一直坐到半夜12時;一天限制四次上廁所,錯過時間就不給上;一個星期洗頭、洗澡一次,時間一共只給五分鐘;半個月洗一次衣服,被子很長時間都不給洗。
何莉春被強迫去打掃衛生間、洗漱間、電視房等公共區域,如果不打掃就不被允許洗自己的飯碗、上廁所。她還被禁止買紙、衛生巾等日用品,長期都沒有生活用品,即使在經期也不給用紙。
此外,每天只給喝三杯水,因為經常被剋扣飯菜,又不準購買食品,致使她長期處於飢餓之中,嚴重缺乏營養,身體日漸虛弱。
監獄還剝奪她見家人、打電話和通信的權利。
2017年8月23日上午,何莉春帶女兒到曲靖市福萬家超市買東西時,用寫有法輪功真相的紙幣付款時被超市工作人員告發,協警將其劫持到曲靖市麒麟區廖廊派出所。
到派出所後,警察沒收了何莉春的挎包,強迫她脫光衣服搜身,使她受到極大侮辱。隨後警察粗魯地將她推進審訊室進行審訊,直到晚上不給吃飯、喝水。
警察還無理地要何莉春摘下800度的眼鏡,在遭到她的拒絕後,警察叫來了兩個年輕協警,野蠻地將她的雙手從身後銬上,強行摘下她的眼鏡;之後,再次把她推進審訊室,把她背銬著鎖在審訊椅上。
何莉春動彈不得,要求上衛生間也不允許,一直到第二天早上才給解開手銬。
8月24日上午,何莉春再遭審訊,她不配合,七八個警察對她暴力強採DNA血樣、拍照。
其中一個叫白開宇的警察(警號為059532)野蠻地掰她的右手腕,使她鑽心地疼痛,然後將她推進審訊室,把她按倒在地上,使她的整個身子、左臉和頭貼在地上不能動彈。
隨後,她被曲靖市麒麟區法院非法判刑7年。
何莉春女士的姐姐何蓮春因為修煉法輪功兩次被紅河州蒙自市「610」(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機構)、國保警察綁架,判刑達17年。在被非法關押在女二監期間,遭到坐「小小凳子」、不讓上廁所、上百次被強行灌食、灌藥等酷刑折磨,導致胃腸出血、牙齒鬆動,兩次出現生命危險,被送醫院搶救。
2019年9月26日,剛出獄不久到昆明打工的何蓮春去探望朋友回住地時,又遭跟蹤到昆明的蒙自市國保警察綁架,後被開遠市法院非法庭審,所謂的罪證是:手機裏有法輪功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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