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總統選舉倒數計時,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呼籲台灣民眾,尤其是年輕人,1月11日一定要投票。他重申「今日台灣、明日香港」,盼有一天香港人也能像台灣人一樣選自己的政府。

2020中華民國總統暨立委選舉1月11日將登場,黃之鋒6日在臉書說,「各位台灣的朋友大家好,我是黃之鋒。作為一個香港人,我想要特別在新的一年向所有支持香港民主運動的台灣朋友說聲『謝謝』。」

黃之鋒表示,「我們也了解到台灣政府、執政黨、民間團體在反送中運動爆發以後,非常努力地協助有需要的來台灣的香港人,我們都很感動。」
他提到,他上一次到台灣時曾說過,希望「今日台灣、明日香港」,盼望有一天香港人也能像台灣人一樣選自己的政府,相信大家都能了解這句話背後,香港人支持台灣民主和渴望民主選舉的意思。

黃之鋒呼籲,「我想要特別請台灣的朋友們,尤其台灣的年輕朋友們,在今年的1月11號,一定要回家投票,用你手中的一票,守護台灣的民主。香港加油,台灣加油。」

另外,黃之鋒在另則貼文表示,對比起把香港年輕人抹黑為暴徒,或是進到香港人最討厭的中聯辦,希望台灣人能支持面對北京不會卑躬屈膝的總統候選人。

黃之鋒也在臉書向香港民眾訴說他的遭遇,「各位香港人,對不起。早前,我獲歐洲議會、法國國會、意大利國會、德國國會和英國上議院等機關邀請,計劃在下周前往歐洲六國,進行為期20天的外訪,出席聽證、演講及研討會。就此,我曾向裁判法院要求更改保釋條件,以便離港開展訪問行程,相關申請在本月初被裁判法院拒絕。」

他說,香港高等法院法官杜麗冰再度作出裁決,以「可透過視像方式代替」等理由再次拒絕他的離港申請,他實在不明白到底自己可以如何以視像方式,在頒獎禮從英國上議院議員手上接過獎項。同時,牛津大學辯論社(Oxford Union)自1823年創立以來,從不會主動邀請嘉賓以視像通話方式進行發表演說。

香港高院法官指稱黃之鋒「具潛逃風險」。黃之鋒說實在大惑不解,他心知自已被律政司起訴的「未經批准集結」罪名,是眾多政治控罪之中刑罰至為輕的法例,沒有之一;既然他在九月獲批離港前往美、德、台三地外訪,接著他亦如期返港上庭接受聆訊,那法官質疑他會潛逃的推測,根本站不住腳。

他說,最遺憾的是法官竟在庭上聲稱,國際新聞充份涵蓋香港議題,寄語他無需前往外國,反而應該留在香港,讓香港恢復和平。黃之鋒認為法官發表這番政治性的評論,明顯超出一般法律觀點和案例爭辯的爭論。一個政治人物應否參與國際游說工作,仍是每個政治人物所作的政治決定,即使面對動盪社會時局,由法庭介入和評論政治人物的政治行為,實在不適合和不必要。

黃之鋒說,最後在人大常委指控香港高等法院無權裁定法律是否違憲的同一天,收到這個不如意的結果,導致自己未能肩負重任,他很想向各位香港人致歉。正當香港抗爭面臨水深火熱的人道災難,他未能前往外國訪問,實在感到十分慚愧和自責,未能把前線手足抗爭的意志帶到國際社會,是他的失職。

他表示,這也同時反映中共外交部發言人在法院開庭前,已率先批評各國議員不應邀請他作訪問,對香港法院有顯著的壓力。「關於未來國際連結工作,我與眾志國際團隊在商討以後,會儘快跟各位公佈,推動《香港人權民主法案》在全球各國『遍地開花』的工作,絕不會因此停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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