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高等法院11月18日裁決港府《禁蒙面法》立法方式違憲,北京方面沉默一日後,18日上午,由中共全國人大法工委和國務院港澳辦發表聲明,表示「嚴重關切」,批評高等法院無權作此判斷和決定。人大的「關切」,引來香港法律界一面撻伐。
港府援引《緊急條例》訂立的《禁蒙面法》,日前由24位民主派立法會議員提出司法覆核,指特首引用《緊急法》繞過立法會直接立法,是踐踏現有法例,牴觸《基本法》。
高等法院18日裁定,《緊急法》在「危害公安」的情況下使用是違反《基本法》,而《禁蒙面法》對基本權利的限制超乎合理需要,《禁蒙面法》也屬違憲。法庭預計20日再開庭聽取雙方陳詞,商討如何補救措施。
在高院公佈當日,中共官方並無任何回應,19日,官媒新華社報道了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對這項裁定的批評。報道引述法工委發言人說,部份全國人大代表對裁決表示強烈不滿,並說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是否符合香港《基本法》,只能由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判斷和決定,任何其它機關都無權作出判斷和決定。
人大批評香港高院判決 何俊仁:荒謬
前香港立法會議員、執業律師何俊仁對大紀元表示,香港法院對此案經過審慎的裁定,應該受到尊重,不應該用中共中央政府機構的名義攻擊香港法院,這是對香港一國兩制、對香港法治的嚴重破壞。
「我相信整個香港司法界非常震驚,我相信全世界都會懷疑,這樣香港還有一國兩制嗎?還有法治嗎?」
「最令人感到荒謬的是,他(人大)批評說,香港的法庭沒有這個權力做出判斷和決定。」何俊仁舉例,去年底,深圳香港高鐵「一地兩檢」司法覆核案,高等法院當時裁定沒有違反《基本法》,但當未見人大出聲批評法院有沒有權力,「顯見法庭不是沒有權力,而是法庭裁決是否符配合(中共)中央和港府的意志,是否符合中央的要求。」
何俊仁認為,這次對於《緊急法》是否違憲(司法覆核案)的挑戰非常重要,它限制了行政長官未來不能濫用這項權力,也因為這項判決重要,連法院都遭受史無前例的壓力,「連法庭都挨打,而且是用這麼超暴的、人大法工委來攻擊,對香港司法來說,是非常致命的打擊。」
李柱銘:顯見香港法官獨立 不受中共中央影響
資深大律師、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委員李柱銘對大紀元說,這次香港高等法院的判決是正確的,《基本法》賦予香港三權分立,香港政府不能行使立法機關的立法權,所以裁決港府實施《緊急法》屬違法,「(這項判決)也說明香港的法官不受中央的影響。」
對於人大稱香港高院沒有權力做此判決,李柱銘也感覺非常荒謬,他說,《基本法》規範了香港法庭享有審判權,如果人大認為香港法庭沒有權力判決,「如果他們的說法對了,那《基本法》就改寫了,那影響將非常、非常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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