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佛家的說法,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前世,而且有的是人,也有動物或植物的。能夠記得前世的人很少,而能夠記得自己三世的人更是寥寥無幾。
古代湖南有個人(簡稱為湖某)能記得前世,而且三世都與一個叫興於唐的人有關,他們之間一直存在著恩恩怨怨,幾乎到了解不開的程度。歷經三世,冤怨非但沒有解開,而是越積越深,到了無法收拾的地步。多虧閻王從中相助,一世就善解了所有冤怨。
湖某,能記得前三世的事。第一世是縣令,鄉試中作同考官,負責閱卷。有個叫興於唐的名士在考試中落第,冤憤而死,拿著自己的考卷到陰司裏狀告湖某。興於唐的訴狀一投,和他患同一種病死去的冤鬼,成千上萬,共同推興於唐為首領,結成同夥以作響應。湖某便被攝到陰司中,和眾鬼對質。
閻王問他道:「你既然負責評閱文章,為甚麼革除名士而錄取平庸的人?」湖某叫屈說:「我上面還有主試官,我不過是奉命行事罷了。」閻王便發簽,命小鬼去拘拿主考官。過了很久,將主考官拘來,閻王告訴他湖某的辯解,主考官說:「我不過最後匯總,即使有好文章,簾官不推薦,我又怎麼知道呢?」閻王道:「這件事你們不能互相推卸責任,都算失職,按律應受笞刑。」剛要施刑,興於唐不滿意,大聲鳴起冤來,兩階下的眾鬼,萬聲響應。
閻王問興於唐緣故,興於唐大聲說:「笞刑太輕,應該挖出他們的雙眼,以作為不識文章優劣的報應!」閻王不同意,群鬼號叫越發猛烈。閻王說:「他們不是不想得到好文章,只是見識太鄙陋罷了。」眾鬼又請求剖出他們的心,閻王迫不得已,只得命小鬼剝去考官的衣服,用刀剖胸剜心。兩人滴著鮮血,嘶呀痛叫,眾鬼方才高興。紛紛說:「我們終日在陰間裏氣憤煩悶,沒有一個能出這口氣的人。現在多虧興先生,才消了這口怨氣!」於是哄然散去。
湖某受刑畢,托生為普通百姓人家。長到二十多歲,正趕上家鄉鬧土匪,他被擄入賊寇中。官兵前去剿捕,俘虜了很多人,湖某也夾在裏邊。心裏還想自己不是賊,希望官府能辨認出來釋放。等看到大堂上坐著的審判官,年齡也是二十多歲,仔細一看,卻是興於唐。湖某大驚道:「我合該死了!」不長時間,被俘虜的人全部釋放了;最後是湖某,審判官不容他申辯,立命殺了。
湖某冤魂到陰司中,狀告興於唐。閻王沒有立即拘拿興於唐,等到他官祿享盡,遲至三十年後才勾來陰司,兩人當面對質。興於唐因亂殺人命,托生為畜牲;考察湖某生前的行為,曾打過父母,罪行和興於唐均等,也罰作畜牲。
湖某恐怕來世再遭報應,請求托生個大畜牲。閻王便判他托生為大狗,興於唐為小狗。大狗生在一個市場中。一天,大狗臥在街頭,有個南方來客牽著一條金毛狗,只有狐狸那樣大。大狗仔細一看,正是興於唐。心裏輕視它小,一口咬過去。沒想到小狗反咬了大狗的喉嚨,吊在大狗的脖子底下,像個鈴鐺一樣。大狗嗥叫著翻滾撲騰,市場上的人怎麼也分解不開,不一會,兩條狗都死了,又一塊到陰司打官司,各說各理。閻王說:「像這樣冤冤相報,何時算了!現在我為你們和解。」於是判興於唐來世做湖某的女婿。
這世湖某考中舉人,生了一個女兒,長得十分文靜漂亮。世族大家爭著提親,湖某一概不答應。一次他偶然經過鄰郡,正趕上學使定等公佈歲試考卷,一個姓李的列一等卷第一名,就是興於唐。湖某將李生請到旅舍,殷勤招待。打聽他的家庭情況,知道還沒成親,便將女兒許給了他。人們都說湖某愛才,卻不知這是前世的姻緣。不久,李生將湖某的女兒娶了去,兩個人感情很好。但李生常常依仗著自己的才氣,慢待老丈人,經常一年都不到丈人門上。湖某也忍了下來。後來,李生中年失意,屢考不中,湖某千方百計替他夤緣,才使他科考得志,如願以償。從此以後,翁婿和好親如父子一般。(取自《聊齋志異》)
為甚麼湖某能夠做到善解,大概就是因為他知道三世的冤怨,而且又得到閻王的點撥,用善的方式一世就解開了冤怨。今天的人是否能在遇到矛盾時,想到這是前世的冤怨呢?放下這些,學會善解,就會得到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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