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至少335名法輪功學員被中共非法判刑,非法庭審356場。律師為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95場。至少有60名65歲以上的老年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刑期最長達12年。
明慧網報道,中共公檢法司部門對149名法輪功學員非法敲詐勒索1,894,320元。其中,法院非法罰款1,747,000元,警察搶劫勒索147,320元。
甘肅省銀川市法輪功學員欒凝被非法判10年重刑,巨額罰款10萬元。11名因依法控告迫害法輪功元兇江澤民的法輪功學員遭冤判,其中,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區89歲的法輪功學員張新偉訴江而被枉判3年,罰款4,000元;82歲的張明朗被枉判5年,罰款1萬元。
非法判刑
上半年,至少335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分佈在22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91個城市。
山東省沂南政法委、「610」(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組織,指示沂南公檢法,將兩宗綁架案炮製成一起所謂的「大案」,以完成「掃黑」指標。沂南檢察院、沂南公安局、沂南法院,沆瀣一氣,構陷法輪功學員。
這之後,沂南縣副縣長、公安局長劉星被省、市獎勵其「掃黑」成果,登上山東電視台的屏幕吹噓,欺騙民眾。
2019年1月24日,中國新年來臨之際,沂南縣公檢法人員荒唐地在異地,即臨沂河東區看守所非法組成了一個所謂的「法庭」,倉促對四名法輪功學員祖培勇、李長芳、劉乃訓與老伴王西蘭進行所謂「庭審」。
3月27日,沂南法院秘密判決,並且規定:判決書不允許其他人看,不允許拍照。
家屬無奈,只得聘請律師查看,得到冤案秘判內容,如下:
祖培永被枉判3年6個月、罰款3萬元;劉乃訓3年、罰款2萬元;李長芳2年6個月、罰款1萬元;王西蘭2年、罰款1萬元;未修煉法輪功的王永剛、付文合(二人刑拘後取保)一同1年、罰款1萬元,王永剛緩刑2年,付文合緩刑1年6個月。4名法輪功學員都被非法剝奪政治權利1年。
這是中共迫害法輪功近20年的運動中,沂南縣法院在當地惡意捏造的又一宗重大冤假錯案。
非法庭審
上半年,中共法院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356場,非法庭審分佈與23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84個城市。
79歲發明家當庭證實法輪大法好
上海市長寧區現年79歲的法輪功學員曹紅如,2017年12月4日,因給鄰居幾本印有法輪功真相的台曆,而被長寧分局國保綁架,被迫害致病危,於12月25日「取保候審」回家;2019年6月6日,在上海市奉賢區法院遭非法庭審。
在法庭上,曹紅如老人從自己的經歷、修煉後身體發生的奇蹟、法輪功書籍完全合法、信仰自由等多方面進行了講述,並當庭請律師遞交了準備的所有資料、文件。法官們都靜靜地聽,最終還是非法枉判曹紅如1年,勒索罰款2,000元,因身體現狀,庭審後就讓曹紅如回家了。
曹紅如曾連續五年被評為上海市勞模,發明大王、革新能手、勞動模範等榮譽應有盡有。他歷年的技術革新成果,至今還在全國紡織機械廠廣泛應用。
日以繼夜的工作,使曹紅如健康每況愈下,多種疾病纏身。
1995年11月,修煉法輪功後不僅困擾他十幾年的各種疾病消失了,因按法輪大法「真、善、忍」標準做人做事,他和他的家庭分別獲得上海市「五好市民」、「區五好家庭」等榮譽稱號。他的事跡曾在電視上播放。
然而1999年7月20日法輪功被迫害後,曹紅如老人因堅持信仰,被逼送洗腦班、被關精神病院、被判坐牢等等,遭受了長期的殘酷迫害。
日前,曹紅如已經向上海市第一中級法院提起上訴,並表示會一直申訴下去。他希望通過他的親身經歷讓更多公檢法人員認清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的真相,認清到底是誰在違法,再給他們一次了解真相、重新選擇的機會。
舒蘭法輪功學員當庭申述信仰無罪
吉林省舒蘭市法輪功學員王志剛、徐洪玉、李鳳玲、李鳳娟、孫忠偉、曲秀敏六人,於2019年5月21日、22日在舒蘭法院被非法庭審。
開庭前,法輪功學員的辯護律師被「610」王漢明、國保大隊董其明、張學濤,還有司法人員找去談話,不許他們為法輪功學員依法作無罪辯護。
庭審中,王志剛被戴著沉重的手銬、腳鐐,身體一直發抖。王志剛和徐洪玉當庭指出公安局執法犯法、刑訊逼供,並對法院提出要調公安局刑訊逼供的監控錄像,均遭拒絕。法院還不准他們的律師依法為其作無罪辯護。
徐洪玉當庭自我辯護時指出,法輪功能提升人的道德,淨化人的心靈,且祛病健身有奇效。他就是親眼目睹自己重病的母親煉法輪功身體好了,才開始修煉法輪功的,法輪功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並依法重申信仰無罪。
當日法庭合議時,律師們表示,依照法律,他們構不成犯罪。過後,司法局對律師的辯護詞進行百般刁難。
敲詐勒索
法輪功學員欒凝,原來在寧夏勞動人事廳教育中心任副主任,因不放棄信仰,先後三次被非法抓捕、四次被非法抄家、一次被綁架到洗腦班拘禁、兩次非法判刑入獄,被單位開除,失去養老金等社會保障;在獄中遭多種酷刑折磨。
近期,欒凝因寄發法輪功真相信又不幸遭到當地公檢法構陷、庭審。寧夏銀川市中級法院在2019年4月16日下達判決書,對欒凝非法判重刑10年,罰重金10萬。
山東泰安市多位法輪功學員被冤判重罰
2019年6月13日,山東泰安肥城市法院非法對法輪功學員張緒民、劉芊、韓雪華、鹿克芹、馬俊亭、胡秀香宣判:
張緒民被冤判2年6個月、罰款3萬元;劉芊被冤判2年6個月、罰款3萬元;
韓月華被冤判3年6個月、罰款3萬元;鹿克芹被冤判3年6個月、罰款3萬元;
馬俊亭被冤判3年緩刑4年、罰款4萬元;胡秀香被冤判1年6個月、罰款1萬元。
迫害者的惡運
2019年5月至6月間統計,兩月內中共的公檢法司、政府機關至少有30名官員惡運纏身。他們無一例外曾參與迫害過法輪功。
這些遭惡運的官員中,黨委書記7人、政法委書記7人、「610」主任1人、公安系統官員11人(包括公安廳副廳長、公安局局長、派出所所長)、法院院長1人、監管局局長2人、勞教所主任1人。
他們遭惡運的方式為:23人被審查、1人被撤職、1人獲刑、5人喪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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