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六(6月8日),為期兩天的二十國集團(G20)財長會議在日本福岡市舉行。與會的各國財長同意編制國際規則,以糾正臉書等全球科技巨頭減少公司稅的做法。
路透社報道,一份G20集團公報草案副本顯示,臉書、谷歌、亞馬遜和其它大型科技公司為節省公司稅而在低稅收國家獲取營利的做法受到批評。一些人認為這種做法是不公平的。
新規則意味著大型跨國公司的稅收負擔將增加,但也會使像愛爾蘭這樣提供超低公司稅的國家,更難以吸引外國直接投資。
公報草案說:「我們歡迎最近在解決數字化帶來的稅收挑戰方面取得進展,並贊同由兩支柱(見下文)方法組成的雄心勃勃計劃。」「我們將加倍努力,以達成基於共識的解決方案,並在2020年之前提交最終報告。」
英國和法國一直是建議對大型科技公司徵稅的最強烈支持者之一,他們指出,這些公司的重點是將利潤轉移到低稅收管轄區,享有最低的公司稅。
美國財政部長史蒂芬·姆欽(Steven Mnuchin )周六在G20財長會議上表示,「美國對法國和英國提出的公司稅表示嚴重關切。」
姆欽擔憂新的稅務規則對特定公司造成歧視。但後來他表示,「聽起來我們對稅收改革的目標有著強烈共識。」
「所以現在我們需要在這裏達成共識,並處理我們如何將其轉化為協議的技術細節。」姆欽在G20集團的全球稅收小組中發表講話說。
大型互聯網公司表示,他們遵守稅收規定,但在歐洲幾乎沒有繳納稅款,他們通常是通過愛爾蘭和盧森堡這些擁有寬鬆稅收制度的國家進行銷售。
G20關於稅法變更的辯論集中在兩個支柱上,這些支柱可能對某些公司來說是雙重打擊。
第一個支柱是劃分權利,根據公司商品或服務的出售地點而徵稅,即使該公司在該國沒有實體存在。
如果公司仍然能夠找到一種方法來獲得低稅率或離岸避風港的利潤,那麼,各會員國可以以在第二個支柱下同意的全球最低稅收稅率徵收稅款。
由於對數字業務的共同定義以及如何在不同國家之間分配稅務權力方面存在分歧,達成最終協議之路仍然困難重重。
「美國和英國在第一支柱方面存在分歧。至於第二支柱,七國集團的觀點也存在分歧。」一名出席G20集團會議的日本財務省高級官員說。
該官員表示,七國集團可能不會在下個月舉行的世界主要經濟大國會議上發表任何公報。儘管如此,G20的幾位財長周六表示,他們需要迅速採取行動來糾正公司稅法的不公平性,否則就有可能受到選民的嚴厲批評。
法國財政部長布魯諾·勒梅爾(Bruno Le Maire)在小組討論中表示,「我們無法向一些人解釋他們應該支付稅款,而某些公司不需支付稅款,因為他們(不交稅公司)將利潤轉移到低稅收管轄區。」
美國政府過去曾表示,擔心歐洲提出的「數字稅」旨在針對美國科技巨頭。
在聽取勒梅爾和英國財政部長夏文達(Philip Hammond)的發言後,姆欽周六表示,G20各國應向其各自的財政部門發出「開拔令」,以協商交易的技術方面。
今年早些時候,各國和各地區商定了旨在改革國際稅收規則的路線圖,原因是數字商務的發展超越了這些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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