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特首林鄭月娥出席立法會半小時的「短問短答」環節,期間多名民主派議員聚焦《逃犯(修訂)條例草案》,就相關議題提出質詢,有議員表示不與大陸簽訂移交協議,是回歸前的刻意安排,質疑政府口中的修補「漏洞」,違反中共當初為穩定香港民心所提出的「河水不犯井水」一說。
首先發問的民主黨尹兆堅指九七前,港府和立法機關鑑於大陸法治水平和保障基本人權成績不彰,以及中港兩地截然不同的刑事司法制度,因此不訂立長期移交逃犯協議。他認為中共為了穩定人心,提出「一國兩制」、「高度自治」、「河水不犯井水」等承諾,才能維持今日的香港,並非政府口中的「漏洞」:「大律師公會就著這一點,昨日亦刻意發出聲明批評你。我想問,既然不是漏洞,而且台灣當局又表明不會接受港府現時提出的移交逃犯安排,為甚麼你和李家超局長整年都不與台灣商討一次性移交安排?」
林鄭解釋當年訂立的《逃犯條例》有「地理的限制」,修訂條例是希望堵塞漏洞,以免香港成為逃犯天堂。
質疑林鄭是否贊同大陸司法制度
議會陣線朱凱廸則引用大律師公會最新意見稱,《逃犯條例》的修訂沒有進一步給予法院權力,確保移交目的地的司法制度符合《香港人權法案條例》,質問林鄭如何看待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所言的「中國大陸現時正推行『陽光司法』」?他又以大陸維權律師王全璋被秘密關押三年,而法院審訊過程亦不加公開,目前亦已判監,期間家屬無法探望為事例,質問林鄭是否可以安心送人去大陸受審。
林鄭稱,草案首讀及二讀後,有關法律條文、法律精神的問題,相信會在立法會法案委員會中詳細討論。朱凱廸不滿其回答,繼續追問林鄭對大陸司法制度的觀點,「本來都不想犯井水或河水」但《逃犯條例》已打破了中港兩地移交的防火牆,並着林鄭不要迴避是否接受中國大陸「陽光司法」這一關鍵問題,林鄭僅稱香港引以為傲的是獨立的司法制度和獨立的法庭。
有關言論惹來不滿,議會陣線的毛孟靜在台下批評林鄭「廢話」,被主席梁君彥警告。林鄭順勢發言,質疑議員「時常這麼詆毀、『唱衰』香港制度是否符合……」其發言被台下民主派議員不滿聲音打斷,梁君彥再出言警告。
衞生服務界議員李國麟在質詢時稱有生意人委託他要求特首承諾,能否不遣返「有背景人士、有商業、生意在大陸的人士」,令有關人士更安心經商,林鄭則稱安排並非由她一人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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