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政治局前委員、重慶前市委書記孫政才倒台後,一直是官方點名批的對象。3月12日,在中共人大全體會議上,中共最高法院院長周強及最高檢察長張軍所作的報告中,均再次點了孫政才的名。

周強提及2018年「懲罰犯罪」時稱,審理了孫政才等重大職務犯罪案件等。張軍則提到2018年對孫政才、王三運等32名原省部級以上人員起訴等。

微信公號「政事兒」報道,這是「兩高」連續5年,向人大作工作報告時點名落馬高官。

去年的兩高報告中,周永康、薄熙來、郭伯雄、令計劃、蘇榮、孫政才6名國級「老虎」被點名。

2017年7月15日,孫政才被免去重慶書記,幾天後,官方宣佈孫落馬。

2017年9月29日,孫政才被「雙開」,官方通報指孫政才涉「六宗罪」,包括「喪失政治立場」、「洩露組織秘密」、「講排場、搞特權」、「收受巨額財物」、「腐化墮落,搞權色交易」等。

據報道,2017年10月中共召開十九大時,證監會主席劉士余指控孫政才「陰謀篡黨奪權」。

劉士余說,習近平中央查處了薄熙來、周永康、令計劃、徐才厚、郭伯雄、孫政才。「這些人在黨內位高權重,既巨貪又巨腐,又陰謀篡黨奪權。」

去年兩會期間習近平曾參加重慶團審議時說,重慶最要緊的任務是肅清孫政才惡劣影響和薄熙來、王立軍流毒。

2018年4月,孫政才案在天津市第一中級法院開庭審理。2018年5月8日,孫政才被以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

據指控,2002年至2017年,孫政才在擔任中共北京市順義區委書記、市委常委、市委秘書長、農業部部長、中共吉林省委書記、中央政治局委員、重慶市委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工程中標、項目審批、企業經營及職務提拔調整等方面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7億餘元。

這也意味著孫政才在北京、農業部、吉林、重慶的幾乎整個仕途都在「受賄」,同時又不斷被提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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