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會下屬的美中經濟與安全審查委員會(U.S.-China Economic and Security Review Commission)在周四(2月14日)的一份研究報告中說,中國共有9項註冊臨床研究跟賀建奎的基因編輯嬰兒試驗相似,並已對80多名患者進行試驗。
「中國公司在生物科技領域取得進展的部份原因是,中共當局對基因編輯這一有爭議的話題採取更鬆懈的規定以及更曖昧的態度。」報告寫道。
這份獨立報告是中美經濟與安全審查委員會委託美國兩家研究公司獅鷲科技(Gryphon Scientific)和榮鼎諮詢(Rhodium Group)聯合撰寫。
報告提出,中國生物製藥公司正在利用尖端技術開發一些創新生物製劑,如嵌合抗原受體T細胞療法(CAR-T)和規律成簇的間隔短回復重复(Clustered Regularly Interspaced Short Palindromic Repeats,CRISPR )進行細胞編輯,這兩種都是用於癌症治療的新技術。
眾所周知,2018年中國的基因編輯嬰兒研究就是採用的CRISPR技術,但因試驗「嚴重違背學術倫理和學術規範」引發全球憤怒。
2018年11月26日,中國黨報《人民日報》報道「世界首例免疫愛滋病的基因編輯嬰兒在中國誕生」。與此同時,進行這一實驗的中國科學家賀建奎通過海外媒體和社交媒體也宣布,一對「健康」的經過基因編輯的嬰兒「露露」和「娜娜」誕生。
消息一出,舉世震驚。實驗所涉及的倫理,科學可靠性等諸多問題立刻引起國內外科學界的質疑和譴責。
中國國內122位科學家刊發公開信警告賀建奎試驗團隊使用的CRISPR基因編輯技術的巨大風險,同時批評當局的「生物醫學倫理審查形同虛設」。
中國至少還有八例類似賀建奎的試驗未公佈結果
事實上,賀建奎的試驗只是中國的CRISPR試驗中的一例。美中經濟與安全審查委員會的報告指,根據公開渠道統計的結果,截至2018年2月底,中國共有9項註冊臨床研究是關於「運用CRISPR細胞編輯方法治療癌症和愛滋病病毒」,已對80多名患者進行試驗。
中國最早的CRISPR試驗開始於2016年10月,四川大學首次在臨床試驗中使用CRISPR來治療人類疾病(針對急性肺癌)。因該研究仍在進行中,外界尚不知曉試驗結果是成功還是失敗。
因為與使用藥物或抗體的其它技術相比,用於疾病治療的基因靶向研究還處於初期階段,CRISPR基因編輯也如此,國外很少有試驗使用該技術。對照的是,美國僅存在一項此類試驗。
此外,國外用法律禁止這類技術的人體試驗,而中共用所謂的守則來禁止這類研究。嚴格地說,因中國(中共)官方沒有出台禁止操縱或控制人類基因編輯的法規,目前在中國仍可以進行這類試驗。換句話說,中國的基因編輯人體試驗合中共的法,是否就能等於合世間的倫理?
對照之下,美國監管機構對這類試驗的批准採取了更為謹慎的做法,同時還提出了嚴格的安全要求,且迄今為止美國尚未批准和開始用人做試驗的項目。而英國、西歐各國、加拿大、澳洲、和南韓等也都有明確法例禁止這種研究。
基因編輯項目受到中共的重點扶持
「中國(中共)正在尋求一項全面的長期戰略,欲成為生物技術領域的領導者,尤其是醫學生物技術領域。」報告寫道。「生物技術被列入戰略性新興產業,同時也是『中國製造2025』和『十三五』規劃指明要優先發展的產業。」
「中國製造2025」政策多次提及醫療生物技術,並將其定為戰略性行業。此外,中共的第13個五年生物產業發展計劃,也公開指要廣泛發展生物技術,並設定了中國到2020年引領全球生物醫學技術前沿的目標。
而基因編輯自然是醫療生物技術的重點方向,一直收到中共工業和技術政策的補貼和扶持。在「『十三五』國家科技創新規劃」文件中,至少五次提到基因編輯,並將其歸類為「發展引領產業變革的顛覆性技術」,要求相關部門要「重視基因編輯」。
對應公開的科學文獻統計,中國這幾年在這一領域的研究也非常活躍。目前,將基因編輯技術(CRISPR)用於改良農作物性狀的研究共有52項,來自中國的發表論文數是美國的兩倍,分別佔文章的42%和19%。
但如果擴大文獻搜索範圍,輸入「植物工程」,「CRISPR」等關鍵詞,中國的總論文數的比重就跟美國大致相同。
為了搶奪未來的生物科技領先權,中共正利用國際資源推進中國的生物技術產業發展。一方面特別瞄準吸納外資,擴大中國生物技術公司的投資規模,另一方面,鼓勵中國的生物公司到海外,跟美國大學和研究機構合作,招募美國培養的研究人員,獲取美國的先進技術以及美國人的醫療和基因數據。
為此,報告建議美國外國投資審查委員會(CFIUS)對中資併購美國生物科技領域的提案要加強審核。
中共與美國合作不對等惹關注
報告中還提到,中國(中共)獲有美國的臨床實驗室改進法案修正案(臨床實驗室改進修正案,CLIA)制度的證書,並經美國病理學家協會(美國病理學院,CAP)鑑定接受,可以參與美國醫療體系,進而獲取美國的醫療和健康數據。
但相比之下,中國(中共)法律禁止中國的相關數據傳到國外,即使是用於科研目的也必須得到許可。與此同時,中共還有很多法律規定,政府可以依據國家安全為由要求生物公司提供合作。
報告擔心,這些數據可以被中國(中共)政府用來脅迫美國人。「從理論上講,獲取具有安全敏感性的美國人的私人信息,會造成敲詐風險」。報告寫道。
中美經濟安全審查委員會是美國國會為了監督中美交往對美國經濟與安全影響而於2001年成立的一個重要機構。該委員會每年聽取各行業的專家意見,發表各類報告,對中美關係做出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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