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昨日總結2018年度工作。公署去年接獲有關機構外洩個人資料事故的通報數目創新高,同時涉及在互聯網披露或洩漏個人資料的投訴個案亦大增。私隱專員黃繼兒指,公署正研究修改《私隱條例》,以完善相關條文,包括是否強制通報機制、提高罰則等。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去年接獲共129次機構外洩個人資料事故通報,較2017年的106次上升22%,事故涉及黑客入侵、系統設定有誤、遺失文件或便攜式裝置、經傳真電郵或郵遞意外披露個人資料等。去年接獲的投訴個案則有1,890宗,較前年1,533宗上升23%。71%投訴私營機構,當中涉及金融及財務行業最多,有139宗涉及國泰航空外洩個人資料個案。

至於與使用通訊科技有關的投訴個案有501宗,較2017年237宗上升超過一倍,佔整體的26.5%。在互聯網披露或洩漏個人資料的投訴個案有270宗,較前年65宗大幅升超過3倍。黃繼兒解釋,隨著資訊科技的發達,一些私人機構如航空公司、旅行社的保安系統如有缺口,令黑客或不法份子有機可乘,受影響的市民往往數以百萬計,甚至上千萬,令投訴及查詢數字上升。

公署因有權調查而無權檢控,常被批評是「無牙老虎」。黃繼兒表示,目前檢討修訂《私隱條例》的工作已進入最後階段,公署期望在今年上半年與政府商討。他續指,修改條例有幾個方向,包括是否強制通報資料外洩事件、機構儲存資料時間、加強資料保安及處理資料責任,以及公署應否提高罰則或加強權力,公署亦會參考其它地區的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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