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豐台區80歲的老人孫仲芳,於11月1日被豐台區法院法官胡春生等人到家裏非法庭審。老人聽到的「起訴」中,沒有一件事是事實。
明慧網報道,2018年5月8日,孫仲芳老人和另六位法輪功修煉人(四位都在80歲以上)在家裏讀法輪功的書籍時,被突然闖進的警察劫持到豐台分局。因檢查身體時血壓高,孫仲芳當天就被放回了家。
2018年10月9日,孫仲芳老人突然接到豐台法院電話,說11月1日下午4點來人到她家對她開庭。老人本著給他們講清真相的願望答應了法院。
11月1日下午2點,豐台法院法官胡春生、一位姓馬的女書記員及另外四位不知名人士,提前來到孫仲芳家,將檢察院的起訴書讀給老人。
老人聽到的沒有一件事是事實,都是誣陷之詞,起訴書上連老人的出生年月都寫錯了,其它內容更是隨意的不負責任的構陷之詞。
孫仲芳老人依法依理講清了事實,法官最後讓老人等結果。
孫仲芳的遭遇並不是個案。
2014年11月,成都七八旬的法輪功學員龍玉海與老伴郭淑雲,因將台曆和關於法輪功真相的資料送給鄉親們而被當地派出所出動警車綁架。之後他們被監察院構陷。
兩人被迫離家出走後,遭到派出所在網上通緝,於2016年6月被警察非法抓捕,被送到看守所,因兩人血壓高,被拒收。
2017年6月28日早上10點,從仁壽法院來了八個人到他們家,要對他們進行所謂的「開庭」。這些人對他們的家人說:「這只是走走形式。」當時兩位老人基本上生活不能自理了。
一個多月後,所謂的「判決書」下來了。郭淑雲被誣判四年,龍玉海被誣判三年,兩人被非法罰款四千元人民幣。
他們再次被迫流離失所,在漂泊中,80歲的龍玉海於2017年12月6日早上7點含冤離世。
2013年8月13日中央政法委出台《關於切實防止冤假錯案的規定》中明確:「法官、檢察官、人民警察在職責範圍內對辦案質量終身負責。對法官、檢察官、人民警察的違法辦案行為,依照有關法律和規定追究責任。」
2016年3月,公安部修訂的《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規定》:「因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錯案,不受執法過錯責任人單位、職務、職級變動或者退休的影響,終身追究執法過錯責任。」
明慧網評論指出,中華民族曾經是歷史上譽滿全球的文明古國,尊老愛幼更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而今日的中共邪靈卻在滅絕人性、喪盡天良地迫害善良的按「真、善、忍」做好人的老人,把數千年的文明傳統毀滅殆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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